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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奮鬥在洪武元年》第279章 《明高友好條約》(第1頁)

樸得歡好懸沒被當場氣

麼東?

踏馬麗國主派遣來使使節!

還通?

麗跟網破?

反複呼吸好幾次,樸得歡松開握緊拳頭,沉聲:楊卿恕罪,邦使節,敢應承濟州之事,還望楊卿能通融,讓樸某回國後與國主商議番。

縣毫以,隻本官也打算派塊兒回——國主或者濟州,權王辛旽卻見得濟州,到時候誰願簽,本官就讓簽,如何?

!權得歡再也按捺,伸指着楊:楊卿,這番話,代表自己說,還代表皇帝陛?

代表自己說,本使權當沒聽過,咱們再好商量

代表皇帝陛,本使覺得也必再往,即便起兵征伐麗,軍民也見得就怕

權得歡:幹麼?吓唬本官?

說完之後,楊縣幹脆從旁邊侍讀書裡接過個信封,打開後抽幾張紙,随

本官拟定》友好條約,且先,覺得就簽,覺得就直接回麗,本官自皇帝陛請罪,再商讨征伐麗之事。

說完之後,楊縣直接從,對侍已久個讀書吩咐猴……裡。

個讀書已經徹底傻

這個……國雅量就這麼個雅量?

縣雖然确實說過張骞、涉何、傅介子故事,這幾位好歹都漢之搞事吧?

就敢這麼幹,麗使節參本?

縣剛剛沒幾步,甚至都還沒子門,權得歡就沉聲:楊卿且

縣頓腳步,微微扭頭,問:樸使節還何事?

樸得歡吸氣,向着楊縣說:本使剛才急魯莽,沖撞卿,還望楊卿能量,與本使計較。

縣哈:這個以放楊某向來寬宏量。

着楊縣根本就接茬,樸得歡無奈之也隻能微微躬,說:楊卿所這份《友好條約》,樸某以簽,隻請楊卿能答應樸某個條件。

縣這才轉嗔為,直接回到,又笑着說:樸使節麼條件,盡管說便,隻本官能答應定會答應。

樸得歡拿着所謂《友好條約》顫抖。

濟州島歸屬麗臣民得随

商賈自由經商之權,賦稅麗商賈。

開京設置會館,由派遣使節常駐,全權處理麗之商賈、百姓等諸般事宜。

會館視同,須駐紮護衛百戶,未經允許,麗君民得進入。

國之民國之審,若商賈、百姓觸犯麗刑律,須由會館遣抓捕審判,麗官府無權抓捕。

麗境礦藏,商賈之購買、開采、販賣之權與麗之民相同。

林林總總幾條所謂友好條約,實際條都沒把麗當成個正常來對待,處處都體現着優越

何等欺辱!

至于姓楊條約裡寫,允許設置麗會館對等條件,樸得歡來更完全對等。

按照條約所言,開京會館就之國,商賈百姓以随便進國主卻能踏半步,而麗會館卻隻能由應府或兵馬司派兵保護,允許麗兵丁踏馬半步,這裡能稱得平等字?

樸得歡越,就越覺得裡這份所謂《友好條約》燙

,這切又裡能由得自己?

簽,自己遺臭萬

簽,僅完成自國主囑托,甚至麗都覆滅之虞。

朝廷隻單純支持權王辛旽,都以讓麗國動蕩。

沉默會兒,樸得歡才顫聲:這份條約,樸某以代麗國主簽,隻卿也須得代皇帝應承樸某,以後得支持辛旽,更得插麗國軍民政事,若然,樸某甯,也敢簽這份條約。

縣瞧着樸得歡滿臉痛苦模樣,頭閃過忍,随即便笑着說:好,本官以代皇帝陛貴使之請。

等樸得歡點點頭,楊縣又繼續說:其實本官剛剛已經說,這份條約對、對麗都隻好處,畢竟禮儀之邦,斷會欺壓爾麗百姓。

這話說得楊縣自己都覺得别扭。

種常遇說甯陽縣百姓都良善即視

等樸得歡邊掉着邊把條約簽完,楊縣便直接站起來,收好條約,笑:此間事,本官就先告辭,等過幾本官成婚時候再派來請貴使酒。

說完之後,楊縣就帶着個讀書匆匆離

剛剛離開會同館遠,個讀書個名叫何歡:楊縣尊……

縣嗯聲,問:何事?

何歡遲疑番,:今之事…………

縣忽然頓腳步,扭頭望着個讀書覺得本官欺太甚?覺得樸得歡太憐?

個讀書說話,楊縣也以為,隻繼續說:本官就太甚,麼樣?

,當初毛居敬破頭潘為帶領紅巾軍征伐麗?

因為至正時候,胡元丞相脫脫征讨張士誠,麗國主王颛派柳翟,李權等率兩萬助戰,并将紅巾軍稱之為紅巾賊,諸燒殺惡,更甚于鞑子!

說到這兒,楊縣又惡狠狠盯着個讀書,沉聲們都給本官記着,強盛,本官個連朝資格都沒、暫代從品鴻胪寺官,都能欺負個藩國使節。

如果夠強盛呢?

番邦蠻夷也能如此欺壓們?

本官拿俸祿,拿民脂民膏,本官皇帝負責,百姓負責,麼罵名惡名本官擔着,獄,本官也認!

連今這點事兒都受,就趁給本官滾回甯陽縣

氣,邊轉邊沉聲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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