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書城小說大明元輔第279章 第124章 奉旨觀政(七)(第1頁)

《大明元輔》第279章 第124章 奉旨觀政(七)(第1頁)

黃鎮守甥劉平業務能力錯,子就把原料管控制度給務實講得務實聽也覺得這個時代能到這樣,算,但,既然制度還算嚴謹,為何質量還糟糕呢?

務實面懷疑之:莫非問題就倉儲?倉儲環節問題,黃孟宇能完全還這麼屁颠屁颠主動帶,豈就沒法解釋?總賄賂吧?孟沖,應該憑京華皂就能進鬥麼賄賂?

邊劉平見遲疑,還以為自己說得夠清楚,頓時些緊張,務實見,就笑着句:說得很好,還隻說原料渠管理,檢驗、分發倉儲都還沒說到,請繼續吧。

劉平這才放來,又接着說

原來制造之,除按制造數量由軍器局兵仗局主管官員列所需物料,購買原料時還珥委官監懂如侵欺物料從治罪之,為保證軍器使用時數量,軍器局兵仗局官員還經常檢查各府庫軍器數目,缺及時補造,送府該庫收貯。M。Ι。

而如果各衛所或布政司需添造器,則必須由鎮守巡撫等官員開集體會議,将所需數目開列,皇帝組織臣讨論後部,由部及兩局籌辦物料制造。如果器被研制來,則首先由軍器局樣品,由兵部試驗後才由政府拔款進量制造。

如嘉靖,宣總督翁萬達研制器,請求如式制造。兵部試驗之後,對器諸如連珠、百先鋒鐵棒等,俱認為便利用,确宜造。而對器如獸布炮孥等,便認為似非所需而建議造,都得到朝廷批準。

至于衛所制造軍器,品種數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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