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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明元輔》第478章 第103章 高文正公(中)(第1頁)

來由于皇帝幼,而兩宮雖未對,但也互相形成牽制,所以實際治理朝政,而各個方面取得成就,正得以追谥文正主因。

穆宗隆慶世之時,朝廷歲入與支堪堪持平,而後,朝廷已經能所盈餘——但這拱隻簡單控制虧損。

隆慶時,朝廷歲入萬兩,支也差;但萬曆時,朝廷歲入已經達到萬兩,隻也提萬兩。

麼呢?收入增長來自于幾個方面。

首先清丈田畝,這曆史張居正也拱也同樣力度其實差,取得效果務實來也沒入,以暫且略過,總之稍微提些朝廷歲入。

其次則繼續開港。這件事張居正比較抵制,但拱很樂所謂經世實學,如果理,簡單來概括就句話:見實效。所以拱理财與此脈相承:賺錢為

來,除隆慶時期已經開放港,朝廷又陸續開放,由分别廣州、泉州、甯波、津。

當然,此時開港同于後世很理解,并允許國商這幾處港靠,而準許這幾處港朝商,但即便如此,朝廷從這幾處港獲得關稅也

務實這裡發揮點作用,由于朝廷此對于商港榷稅制度分糟糕,務實向拱提個簡單易建議:隻以貨計稅。

朝廷關關稅,正德以……沒稅收,征稅。正德、嘉靖間開始采取抽分制。

所謂抽分制,就運來分貨物,抽取定比例為稅,具體數值開始比較變,後來逐漸常定為分之

拱時期,況為之變,成為稅制:引稅、稅、進稅。

引稅,商辦理證需交納筆稅收,隻辦理該稅隻,才正規,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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