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學谟所謂各部連加設,今先設餘官,又設餘官,何時個頭?之說,其實非常國曆代朝廷特,典型就堅持搞政府,搞政府。
政府政府,歸根結底就限責任政府無限責任政府之間區别,這個問題本書文曾經簡單論述過,此處再贅述。而按照務實法,以國傳統體系而言,其實更适政府,但隻從體系而言,實際操作未必如此,因為條件限。
麼條件?發展程度。
發展程度個很詞,代表着方方面面,社會制度體系也好,科技平也罷,都屬于發展程度問題,除此之甚至還國财政平之類。
朝從國建制來講,算絕對君權制度,理論完全以搞政府,但國曆代皇權縣也其原因,就國财力以支持把支部建裡制度。
,朝縣級衙門正式官員才幾個?
原文此作證:縣,掌縣之政。凡賦役,歲會實征,造黃冊,以丁産為差。賦、布帛及諸貨物之賦,役力役、雇役、借債時之役,皆視時休咎,利豐耗,力貧富,調劑而均節之。歲歉則請于府若省蠲減之。凡養老、祀神、貢士、讀法、表善良、恤窮乏、稽保甲、嚴緝捕、聽獄訟,皆躬親厥職而勤慎焉。若澤薮之産,以資國用者,則按籍而緻貢。
縣丞、主簿分掌糧馬、巡捕之事。典史典文移納。如無縣丞,或無主簿,則分領丞簿職。縣丞、主簿,添革。若編戶及裡者并裁。
換句話說,個縣正官員隻幾個:縣,正品;縣丞,正品;主簿,正品;其屬,典史。
正式編制就這些,攏共個。倘若縣,還些,沒主或沒縣丞,甚至都沒。當然,縣裡還其所謂吏,但吏從來屬于正式官員,歸朝廷财政負責養活,理論由當留田賦養活。
這麼幾個,能管理好個縣事務嗎?放後世肯定能,因為後世政府管事太,這幾個就算頭臂都管過來百分之。
這對比就很令詫異,朝個縣才個官,如何管過來?
其實就兩條,靠鄉紳自治,……能管盡量管,此所謂民舉官究,隻沒來喊冤,就當這個縣拾遺、朗朗乾坤,至于私底罪惡醜陋,關事。
這種現象形成除國财力以養活麼政官員之,還個相對更層次來源,即漢初曾經非常盛黃老。
方,黃老常被稱為目性或具性。從容,黃老之術繼承、發展黃帝、老子關于,們認為作為客觀必然性而,指虛同為,恒而止、皆用之,莫見其形。
這些東過于形而,如說點現實。譬如其社會政治領域,黃老之術強調法,認為君主應該無為而治,省苛事,賦斂,毋奪民時,提倡公正無私、恭儉樸素、貴柔守雌,通過無為而達到為。
這些主張特别其休養息,漢朝初期曾經産定良性響,結果現文景之治等盛世,也因此對後來曆朝曆代造成響。
但,這種也就着這個國發展靠自發。譬如座現,需規劃,全靠自發形成、自發發展而來。
務實來,發展由自發而進入規劃,種必然現進步為,國能力進規劃時候,規劃總比規劃好。例如唐代長規劃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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