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場來真時候。
沖刷,各種痕迹全都見。
如果陳青峰用自己子蓋塊。
恐怕處腳印也會消失見。
碼子。
現成這個案子唯線索。
過終于活着受害,以提供關于兇第資料。
惜提供資料依舊分粗糙。
最主犯罪嫌疑容貌特征沒被到。
而陳青峰後面追擊,又隻能估摸個概。
但點,今這次打驚蛇,從某些方面來說好事也壞事。
好事就起碼最這幾,犯罪嫌疑應該敢冒險來犯罪。
但壞事就。
自己這次突然碰撞,讓剛剛摸到點線索犯罪嫌疑為模式優勢又消失。
從犯罪理論角度來說,旦犯罪嫌疑形成某種特定犯罪法,就會直遵循。
甚至産種乎迷信。
比如說犯罪嫌疑次季節犯案,往後每逢時候,就會起案子。
事實這樣物就曾經現過。
陳青峰依稀記得當時還管兇叫夜殺。
其實從犯罪為學角度很容易理解。
因為,治力量防備比較,再加能夠掩蓋些證據,何樂而為。
于就成為讓犯罪分子到個必條件。
以此類推,還很。
陳青峰回來之後,先打着熱回宿舍,擦擦子。
接着換,半夜卻來到辦公這邊。
再好好這幾個案子況。
連同今理來詢問筆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