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青峰頭沒醫專案件資料。
過此時拿着煤炭學院起案件現場資料,遍又遍着。
現場已經過。
罪案發位于煤炭學院院牆條溝間處算汪子。
因為幹旱原因,首都這邊很流,都已經處于斷流邊緣。
裡也樣。
雖然還很清澈,但,邊總能到些垃圾。
但這頭凡能用東,們都舍得扔。
所以就算扔,基本倒也都些煤之類東。
就片間,受害馮蘭被掐。
被發現時候,渾衫,就被侵犯過。
現場沒提取到麼用證據。
除球印。
問題農案件車之鑒,能就這麼判斷說這起案件犯罪嫌疑之醫專案件犯罪嫌疑同個嗎?
當然能,并案條件并成熟。
問題如果真個話,連續兩次得,如果這段時間犯罪嫌疑沒被逮捕,麼第起案件又能隔久呢?
陳青峰着這份案件,發期,距離次案件相比過。
件事陳青峰比較疑惑,就犯罪嫌疑為麼會突然從門轉移到首都這邊?
當然這很種解釋,比如作調動,比如流動之類。
現點嫌疑都沒,連個懷疑對象都沒,這案子麼查?
通常況來說,犯罪嫌疑會自己附區域,因為片區域比較熟悉。
但現……
陳青峰着圖門醫專案件位置目首都發現案件案件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