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,但來,英國警方直這個夥,信這時間連邊都沒摸,聽說過美國宮殺嗎。所都兇誰,但沒證據,所以美國也該拿兇麼辦!也許現處境就們其實已經到兇,因為沒證據或者根據理畫像排除這夥嫌疑,但認為,因為之案件期過使用理畫像,所以把警方調查引入到錯誤!”
“麼?”
“畫像裡這些,當然還部分,其些并沒這些案件場證據,們隻因為形象氣質,讓警察認為這些能殺,所以們被排除!”
“這能!”
“比如這個,結婚,警方調查時候,妻子幫場證,但,妻子話真靠得嗎?”
“說說法!”
“妻子,女朋友,說實話,這些恐怕并沒識到,們對警方說話到底負麼責任,打個比方,比如們每還活考,需賺錢,但警方卻把丈夫或者男朋友帶,然後待警局裡,沒沒夜盤問,留裡女會考慮孩子學費用,會考慮裡開支,于這些壓力,們很能會對警方撒謊!”
“撒謊?”
“對,并于保護丈夫,們隻像警察樣,也相信這些就兇,所以事如事,幹脆撒個謊,就案發,丈夫自己待起,然後警方就會把這些放回來,們會賺錢,幫孩子交午餐費,應付裡必須租,還電煤氣開支,所以如果隻配偶或者女朋友以及作供詞,覺得并值得相信!”
……
陳青峰話引起斯達克興趣。
之也被征召參與過這個案子廣泛調查作。
當然,倫敦警察英國警察,對作認真負責,則敷衍事。
而當時作為規模排查,很都應付差事。畢竟裁量權都犯罪嫌疑接觸警察。
過陳青峰句話倒讓斯達克覺分贊同。
時間說警方連兇毛都沒抓到,這種事确實點難以置信。
畢竟現開膛傑克時代。
警方裡dna指紋技術,用各種現代化科學鑒定技術。
就算開膛,傑克世,英國警方也能力條件把兇緝拿歸案。
費這麼力物力還時間,能連兇點蹤迹都沒抓到。
“斯達克先,,最美國專業團隊過來,猜測警方調查方向能更傾向于發現犯罪嫌疑。但認為,也許兇就隐藏這些已經被排除犯罪嫌疑當!還點,因為份錄音帶,現警方把兇性格歸納為暴躁粗魯。但個認為,誘拐英國婦女最還得個讓女士到好形象!”
“得承認,說話确實幾分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