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,哥,這都兒來辦法?”
“考,總能積累些辦法!”
……
陳青峰着這張圖。然後把其部分用彩筆畫來。
斯達克先給資料沒包含些犯罪嫌疑能居方或者活方。
因為這些涉及到個隐私,警方也能向公衆披資料公布這些東。
所以陳青峰打算把這張圖送給斯達克。
讓斯達克問問沒能片區域之犯罪嫌疑?居或者隐藏方?如果話,麼也許又以從自己被篩選來個嫌疑繼續篩選。
現嫌疑畫像還太,能夠篩掉些當然最好。
然而陳青峰。
……
因為又發起案件。
之擔任特别聯調查組探長先,此時正面臨着巨壓力。
些拘謹進倫敦警察廳層辦公。
等進來時候,會議裡已經滿級警官。
“萊蒙探長,很顯今又發起幸案件,們已經相信相當長時間,但現們隻能很遺憾告訴,們打算更換名探長來負責這個案子!”
“,過們已經劃定些點範圍!隻再給些時間!”
“對起,們時間限,對,們給兩個選,個現任案件專案組副探長,另個倫敦警察學院斯達克,們兩個都曾經度參與過這個案子,作為這起案件,目負責,更推薦誰?”
“認為蒂姆更适!”
“好,們謝建議!”
番對話結束之後,萊蒙自己局。
些神落寞離開辦公,門邊位熟悉官員起握握,接着把送。
等來時候,萊蒙見匆匆趕來斯達克正臉疑惑着。
“被們趕局,向們推薦……”
“萊蒙?”
“定替抓個夥,親見識個把們耍團團轉夥到底長麼樣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