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自己雖然沒持槍證,但卻必保護自己危。更何況當時沒開槍,直接射殺這兩個。
陳青峰這些,也就自己到底如何為自己解決這個麻煩。
麻煩陪審團,也律師,更公訴。
雖然說兩起案件沒關系,但,拿着隻槍面對隻雞面對隻窮兇極惡老虎時候。
理性對于陪審團來說完全樣。
“陳先!”
“抱歉,剛才好像神,請問剛才說麼?”
“們聽聽,之國當兵經曆!”
“很抱歉,這其涉及些軍事秘密,所以能完全透,麼?以請再說?”
“能說當時部隊從事麼樣任務嗎?”
“普通士兵!”
“們剛才段當時報,槍法很好!”
“還以吧!”
“參加過國民警衛隊,當然考取司法考試之,按照法,豹部隊比起來也差!”
“抱歉,這點也沒辦法,證您說就真!”
“所以您絕對個無縛雞之力之!”
“确實如此!”
“麼個假設,當然以您自己親經曆來說,您以選擇回答或者回答!”
“反對,能用假設來為難委托!”
“反對效,以選擇回答!”
“,願回答!”
陳青峰此言,場所都難以置信着,場旁聽席更響起陣竊竊私語。
作為被告陳青峰,居然答應控告檢察官配。
這夥難自己處境嗎?
“好,您當時槍,如果您沒槍話,種況夜叢林,沒辦法,讓兩個發現?”
“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