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章無限劍制
速通試煉第關後,奕竟到處煉器。
,除尊于煉器爐子,還位材壯碩、與等兔子。
兔子拎着柄通體烏錘子,眉目間透着幾許痞氣與淫邪,似而非。
奕見,即悟此兔稱為兔,乃兔。
過,奕現後,兔卻向奕令牌。
這令牌,本來隻起着通證作用。
但奕闖完第關後,竟也化作傳承憑證,對應負屃法理。
隻過,許因奕用速通之法,兔眉頭皺,似些叫奕退回令牌。
奕等其開,話說,即将令牌塞進懷。
兔見狀,頓,随後:既捷徑,連謎題都曾解過,顯然精于數理,卻通文字陷阱。既如此,便留令牌,最終亦無用。
奕搖頭反駁:此言差矣,世間最文字陷阱,本就數理之悖論。
尋常文字陷阱,再麼埋設陷阱,總會解,能被破解。唯數理之悖論,永恒無解。
見兔臉似,奕複:且題,能能解。
若向保證,隻猜麼,便将令牌還給。而卻猜‘會将令牌還給’,麼,該當如何?
這題,算奕将世著名悖論鳄魚困境換個形式描述。
如果奕還令牌,兔就猜對;但猜對以後,又會與諾言相沖突。
以說,作為悖論,此題無解。
作為靈兔将緒沉其,很就陷入機。
頭頂兩隻兔,化作藍銀,狠狠抽臉,方才将兔成功打。
但回過神來兔,識到自己丢臉,當即:好個巧舌如簧鬼,竟敢題陰,已取之!
說着,兔舉起錘,自錘綻放幽。
過,奕聞言,卻裡翻個:打便打,這麼個說辭真笑,兔借掉令牌由頭茬,卻偏說成題挑釁。
傳送進煉器,見兔刻,奕便悟,曉試煉第關考驗,名義煉器。
通過展現自己煉器本領,說窩主兔幫忙。
隻過說方式比較核,屬于物理說。
而具體形式,則與第關些像,乃雙方各自後召喚諸武器投,進對轟。
隻過,這些武器投,着虛實兩個狀态,或稱虛、實。
對轟過程,雙方以憑切換投虛實,隻每次切換後須間隔息時間。
然後,雙方隻能條固定彈進對轟。
似用動腦無聊對轟,但幾個細節規則約束,卻需力。
首先,雙方武器投相撞時,若實虛,則實定勝虛;若雙方皆實,則實對沖消散,隻論寡。其次,某條彈,單方壓武器投激射速度,與實數量成正比,卻與虛數量成反比。
然而,雙方使武器投保持實,需消耗特定試煉點數。這個點數,按遊戲形式來理解,姑且稱為槽,其總量卻數。
唯某條彈,己方武器投與對方對轟線,顯超過彈線,才會按定間隔頻率恢複槽。
所以,試煉第關,雖隻讓雙方召喚諸武器投進對轟,卻須掐着槽,計算條賽保持投虛實之利弊,線操作,比拼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