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聞鼓。
乃開國皇帝,設于午門之。
百姓若蒙受冤屈,就以敲響登聞鼓,達聽,告禦狀。
然而。
自從開國以來,登聞鼓被敲響次數,卻寥寥無幾,而且都開國初期。
最百來,登聞鼓竟次都沒被敲響,形同虛設。
為麼?
原因很簡單。
每次登聞鼓敲響,都着驚案世。
皇必須親自禦審此案,還百姓文武百官旁觀,以示公。
這也就着。
登聞鼓旦被敲響,臣會頭落,血流成。
于。
臣就個辦法,以登聞鼓驚擾皇為名,僅派登聞鼓旁守,而且還把鼓槌藏起來。
除此之,無論誰,隻敲響登聞鼓,若誣告,麼就掉腦袋罪。
自以後,臣們也終于能個好覺,用擔驚受怕,麼時候東事發,百姓敲響登聞鼓,告到自己頭。
而登聞鼓,從正義公象征,也徹底淪為擺設。
咚咚咚。。。
沉悶鼓聲響徹京師空,宛如直接敲臣們頭之,讓們驚肉,惶惶終。
“登聞鼓響!”
“誰這麼膽子!”
“裡來刁民,膽敢敲響登聞鼓,驚擾皇!”
臣們咬切齒,已經将敲響登聞鼓之,打刁民标簽。
龍之,武帝臉無比陰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