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嘉靖對于鑄錢還分視,并頒聖谕,求戶部仍會同部查累朝未鑄銅錢俱為補鑄與嘉靖通寶兼用,如民間敢阻抑使制錢者,緝捕治
說,嘉靖就恢複銀-錢元貨币體制,用銅錢取代已經無法流通寶鈔,但實際況根本允許嘉靖這麼。
按照之嚴嵩戶部測算數據,鑄錢萬文,約需用銀兩。算來兩銀以鑄造銅錢文,而現銀錢比價呢?
若嘉靖制錢,兩銀折錢文,若舊錢,兩銀折錢文,朝廷官價呢?兩折錢百文,起來還利圖。
但實際銅料價格漲造成銀錢官方比價,場銀錢比價應該随之。但此時國财政現嚴危機,為纾緩财政危機,國廣開鑄局,肆鼓鑄錢,錢式混亂。制錢濫惡,賤已極矣!
這種形之,銀價自愈來愈。以緻于現銀兩兌銅錢文、文這樣懸殊價格。據當時記載,當時朝廷對銀錢兌價嚴格規定,銀錢比價得超過∶。甚至派廠衛負責緝查,旦發現違規兌換者即嚴懲貸。但即使如此也能維持國所規定銀錢比價。
因此就當時記載就到銀錢兌換場現些戲劇性場景,面按比千兌換,餘文則于私授或轉再取以此掩目。
銅價越貴,朝廷制錢就越爛,銀錢比價就越,朝廷鑄錢就越沒利益,形成惡性循環,國錢法當然廢弛已極。
說,鑄錢從來沒過考慮過經濟因素,鑄錢起初就于社會經濟發展需,與發寶鈔銀崛起導緻貨币化目相同,完全于國财政需求。
李芳給朱載坖講翰林院修史時到段記載,弘治,孝宗君臣論錢法時,學士劉健、李東陽等奏答:今國用充,府縣無蓄,邊儲空乏,價償。正公私困竭之時,鑄錢事最為緊。
李東陽語鑄局鑄錢真正目所,就:今财用,惟鑄錢事助國計!當今為理财之計者惟錢法、門攤者講。夫子所以開利源而竭者惟錢。何也?蓋财之所過之所,之所長,皆限極。惟錢之用窮者,以能權其輕,而伸縮之數制之?
說,君臣,銅錢也罷,寶鈔也好,都掠奪民間财富具罷,由于财政益困窘,視鑄錢為朝廷取利途之,以緻陷入遍設局爐、量增鑄唯利圖坑,制錢益見輕劣濫惡。
李芳由得歎:奈何朝廷當事諸公,視至此矣!
李芳之直翰林院修史,對各種資料都極為解,鑄錢,實言難盡,而且由于錢荒時間實太長,很方都已經退回到以物易物階段。
之嘉靖準備鑄銅錢時候,戶部尚書方鈍就曾經說過:貨之鄉殊,則貿易之異。雲專用貝,川、貴州用苗、椒及鹽布,、廣用米、、銀、布,、陝民間用毛布。自來錢法通,驟欲變之難矣!
首輔嚴嵩也直言:鈔貫止聚于都,錢法于方!
若驟然鑄造過銅錢,場能接受,蝕本又國。之貴州巡撫迎嘉靖,表請求貴州鑄錢,被方鈍駁回。
方鈍理由很簡單:法者貴宜民,貴強民。貴因俗,貴逆俗。今舉黔從來未之物,旦責之以必,恐于民俗無梗。
朱載坖也由得歎:司農真經國濟世之臣也!
李芳還說:貴州,方諸省錢法皆通,尤其福建,最難通,昔張經任京戶部時,曾疏言及福建之況,張經閩也,所言當屬實。
張經當時疏稱:今交易所通者,錢與銀!用錢便于貧民,然所聚之處,以賭為業。京師衡鑄餘萬錢,所過至盧龍、至德州。方千餘裡,而錢加,何也?東銀錢雜用,其錢皆用宋号者,每當錢之,而錢廢用。然宋錢無鑄者,從掘之,所得幾何終歲用之而錢亦加,又何也?都雖鑄錢而甚,其錢差于京師者,而民間或私鑄之盜。閩、廣絕用錢,而用銀抵,假肆作奸,尤也!
說就由于錢法混亂,又鑄造精,民間私鑄又能禁止,民間樂用官鑄銅錢,銅錢流通域分限。
首輔嚴嵩也曾經說過:追至朝,雖設監鑄之官,嚴盜鑄之禁,廣散錢之例。非欲疏通,其法之。然而淮以,處尤。淮以,處漸。如省,惟甯都、、廣昌邑之,其省會及諸郡邑,之數,辄複告罷。
說官方鑄造銅錢很難流通,民間宗交易用銀兩,額交易用布匹、糧等物進交換,錢法,根本沒麼容易。
巡按禦史潘季馴也曾經疏稱:瘠民貧,為,用米。蓋銀甚寡,而錢法未也!
許方并錢,而以其通貨代替制錢,甚至銅錢使。之兩種況,社會經濟發展程度較區,這主方區。如代貿易最為發達閩廣帶主用銀。商品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偏遠方,如陝、雲貴區等。主使用當各種貨以物易物。
此,私錢泛濫也現錢法混亂個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