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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隆慶中興》第175章 百事紛雜事悠悠(三)(第1頁)

嘉靖問:這案子,應該麼辦才好呢?

陸炳說:臣惟陛命!

嘉靖由得笑罵這滑頭,倒問起,朕現這案子嘛。

陸炳隻笑笑,經辦案子何其,這種案子,朱載墱應該收到師尚诏這封信,也,說定已經毀掉

至于說膽敢起麼謀反,陸炳相信,既沒這個膽量,又沒這個本事,自從成祖靖難以來,對于宗謂嚴加防範。

首先剝奪藩王們兵權。成祖首先通過将藩王從邊鎮遷到來削奪諸王軍權。

其次就削奪王府護衛羅織藩王罪名,借機削奪王府護衛,朱棣削藩段。永樂元,代王朱桂因違《祖訓》,虐軍民,無君無兄,,被革護衛,僅給名作為随從。因王悔過,于永樂恢複護衛及儀衛司官,應僅恢複官員設置,而沒給還護衛。川社稷祭祀則直到宣宗即位後,方才獲允恢複,财方才給還。

周王朱橚作為朱棣胞弟,也所難免,由于永樂,朱橚被告發軌之事,且被召入京,朱棣刻優容問,但已經夠使朱橚戰戰兢兢。因此,朱橚還國後,即主動護衛以示忠誠,朱棣從之。

經過朱棣番調教,并且将涉嫌謀逆親王奪爵,除封國,分親王護衛給郡王等措施,藩王們已經沒任何兵權,同時成祖還剝奪藩王們指揮權,諸王已經再參與任何軍事戰鬥,原先軍事指揮權也,徹徹底底淪為吉祥物。

同時成祖還支持各級官吏們對藩王們對藩王加以監視。本來洪武朝規定:藩王法之事,風憲官得輕易奏聞,庶民更許告讦諸王,任何觸犯者皆處以斬刑。實際将藩王置于朝廷監察體系之,禁止任何對藩王進指摘。因此,洪武朝,雖然諸王法事,太祖實錄》見任何疏彈劾者。

永樂朝,事開始其變化。從得被彈劾諸王子被推到浪尖,頻頻被告發,告發之勳貴如曹國公李景隆者,親王郡王,王府官,武将,護衛軍丁等,到公卿到平民皆檢舉揭發。而且,往往王被數次告發,告發晉王朱濟熺者甚至後達數

朱棣對于這些告發之,往往也加以賞賜,甚至誣告,都加以賞賜。成祖對告發之加以處罰,反而給予肯定、施以獎賞或擢官職。比如永樂,告發定王朱尚炌謀反護衛百戶張誠旗孫成也擢官職,張誠為登州衛指揮同,孫成為義州衛指揮佥事,賜冠帶

永樂護衛軍丁俺因揭發周王朱橚軌,而被為錦衛指揮佥事,且獲得朱棣賜名趙誠,謂殊榮加。對于能及時告發藩王王府官,朱棣予以寬宥,以示對告發肯定。如,永樂齊王謀軌,吏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蹇義等引奏齊府教授葉坦等,認為坦等能輔導為善,宜置于法;成祖朱棣因這曾向朝廷告發齊王軌事,認為免于處置。朱棣對告發藩王之肯定、獎賞、擢或赦免,實際表達對告發鼓勵。

朱棣這麼,後來帝王們也都樣學樣,對告發藩王都予以賞賜。形成以方州縣官吏、王府官吏士卒、廠衛探對藩王們全方位監視,王府護衛削奪殆盡,諸王政治落千丈。

同時朝廷默認甚至縱容這種告發,僅王府文官直接承擔監察藩王權力,王府武官、使雜職員都構成對藩王監察,甚至現,這些王府官吏雖名為藩王屬官,但其實際位卻位于藩王之,形成種名實相符局面。這樣,王府官吏欺淩藩王現象也所難免,且頻繁

挾制諸王,把持王府、詈罵拂逆等其法事、請名請封及選婚等事刁難都常事,嘉靖自己就藩王,對于這些事自己也相信朱載墱真師尚诏勾結,畢竟藩王尚且毫無權力,何況這個奉國将軍,無兵權,無政治權力,雖頭銜,但處于州縣官吏、廠衛探、王府官吏監視動都被牢牢監視着。

就像這次樣,朱載墱腳收到師尚诏信,後腳錦衛就已經查,事發迅速。

陸炳話,嘉靖自己也藩王,這些事麼會解呢?就自己,若師尚诏給封信,藩王,又能麼辦?真交給司?别扯,這種事旦沾麼說清楚?就嘉靖,最好辦法就秘密将這封信銷毀,連同報信起處理掉。

惜,現朱載墱這事已經鬧法司廠衛接觸,圈禁鳳陽牆,已經算最好結局

嘉靖會,對陸炳說:朕朱載墱并沒,隻收到師尚诏信,敢将交給司罷,就嚴令方捉拿此獠,旦拿捕,驗之後,即正法,得延誤。至于此案,動幹戈,若朱載墱與師尚诏并無勾結形,就此事

陸炳當然對嘉靖,領命之後即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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