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調查之後,錦衛們發現這些囤戶們販賣私鹽段證據。
首先就場私鹽,所謂場私鹽,就臨鹽場貧窮百姓通過肩挑背扛方式販賣額私鹽,雖然也違反律,但之朝廷為體恤民,規定場窮軍貧民,以肩挑易米者,必具奏,徑自問結。
嘉靖時期,嘉靖甚至以谕形式求司得為難這些百姓,嘉靖谕确說:凡貧難軍民,将私鹽肩挑背負,易米度,必禁捕。
朝廷本讓這些貧苦百姓飯,免得因為僅僅販賣額私鹽就被置之典,但很顯,朝廷仁慈被這些鹽商所利用,們開始利用這些貧苦百姓偷漏私鹽、詭寄假冒,雇傭們為鹽商搬運私鹽,同時買通巡鹽官吏,肆販運私鹽。
同時利用朝廷餘鹽銀制度,肆借所謂餘鹽夾帶私鹽場,原本引僅百斤餘鹽,們以夾帶百斤私鹽場。
更為命篡改鹽引,朝廷鹽引,支鹽順序,正常來說先支納糧開,随後納銀開,後面才餘鹽等項,但囤戶們就買通鹽運司衙門衙吏、書等,當朝廷準備支鹽時候,們這些囤戶勾結起來,将原本應該優先支給納糧開鹽引篡改為鹽商鹽引。
方面使得邊商無法支鹽,隻能将自己鹽引價賣給囤戶,方面使得囤戶鹽引能夠賣價,畢竟隻從囤戶購買鹽引才能支取到鹽,這樣運司囤戶互相勾結起來,使得本該由朝廷掌握鹽利全部落入這班貪官污吏奸商。。
錦衛已經掌握關證據,陸繹向趙文華申請開始抓,但被趙文華拒絕,趙文華認為相關況必須經過朱載坖禦批,抓些,
說之為廣書友們提供好網絡說全文免費線閱讀,如果您歡本站,請分享給更書友們!
如果您覺得《隆慶興》說很精彩話,請粘貼以網址分享給您好友,謝謝支持!
(本書網址:m。xszj。orgb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