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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是反賊,娶個公主很合理吧》第67章 本宮嫁了!(第1頁)

份聖旨寫到:賜封李宣為魏王,封平洲縣,實度自治,稱君。觐見子,跪。即刻起攜太子赴京見駕,接受冊封,并加冕王禮。

但特别指,平洲自治之權以為限。後,皇帝會親自視察平洲,若無政績,則收回自治權力,僅保留李宣王爵之名。

見此。

薇淺笑起來。

解自己位皇帝父親,皇帝給這個自治期限便李宣,隻緩兵之計而已。

實際,并會真允許諸侯王度自治權力

讓李宣攜太子入京接受冊封,其實藏殺機,隻李宣敢讓太子現,待奪回太子之後,朝廷必定翻臉。

即便李宣狡詐,沒按旨帶回太子,離開自己老巢,遠赴京都,收拾也會容易得

皇帝這份聖旨,乃先禮後兵,先允其所,再伺機絞殺。

。。。此時站角度來講,這樣理解

輕哼聲,望旁邊駱、崔,但并沒說話。

随後,轉打開第份聖旨時,卻眉頭皺。

隻因,第份聖旨,沒寫任何個字。

末尾處卻簽趙徹名,并蓋玉玺。

古代極為,加蓋玉玺印鑒,并簽皇帝名字,便等同于支票簽名,卻沒寫支取樣,

換句話說,趙薇隻需處寫文字,就成份聖旨。

麼,由自己說算,自主權。

蓦然愣,宛若時間猜透皇帝如此

但沒久,就自己,臉沉。

李宣此次事件兩個條件,第便魏王,度自治,并赦免所賊,第,就成為趙驸馬。

首個條件,皇帝份聖旨答應,但并未提及賜婚事。

麼,所料話,這第份空聖旨就給趙薇自己決定

李宣成為驸馬,自己聖旨寫好,

聖旨就繼續留空。

傳令兵最後傳谕,正皇帝提抉擇

朝盛會即,朝廷本就盛會為趙薇挑選驸馬,從來使國皇子貴胄

這時候,若傳薇被賜婚,并賊。。。怕響巨

但若答應李宣,又唯恐李宣會加害太子。

皇帝願抉擇,就留給趙薇自己斟酌。

這倒難為公主殿由腹诽句:父皇這把難題抛給?

聽見,試探性:敢問公主。。。陛何決定?

,倒也覺得這事必瞞着,就把聖旨交給過目。

蠢,過後瞬間就皇帝,開:殿句話當講當講。

薇幹脆:說。

李宣求驸馬之位,若非觊觎殿便所圖。很關,此事

李宣謀求驸馬之位圖,趙清楚,但對駱、崔說,以至于駱此時解釋。

薇皺眉:與藏關?何以見得?

:據官所,當李仕泯京都監守自盜,洗劫朝國庫後,便帶兵來平洲。但當時輕裝來,并沒攜帶批辎迹象。換言之,當銀。。。能沒帶回平洲,而京都某處。

理,但樣?

殿,李宣既然直言沒又為何求驸馬之名?官以為。。。唯個目借驸馬之名轉運财物!陛即便冊封為魏王,無诏亦能入京。銀都京都附辦法抵京,便個驸馬虛名,以此染指京都界,運回些錢财!

正襟樣子,似乎覺得自己猜測鐵定沒錯,接:否則,何理由舉?驸馬之名,借着殿名義入京,再把财物轉運回平洲,度陳倉。平洲魏王,管理平洲萬千百姓無錢如何辦事?

薇聞言,眉目蹙,未曾表态,便句:這老真能猜測,李宣驸馬之名,染指京都假。但據所說,也隻查清當虎威軍真相而已,關?

。。。這夥說得也幾分。駱所誤會以理解。但若李宣沒完全說實話,查清當真相,面又運回銀,平洲逍遙活呢?

本宮此之間,豈非單純成具,點好處都沒撈到?

能輕易如狗賊所願!

到。

薇也試探性句:崔卿何建議?

馬回官以為,先給驸馬之位,而後由柳葉世子監視其動,探查藏點。待此賊,伺機偷運銀時,咱們再占為己!屆時,放歸太子,裡沒質,又失銀,窮途末,便等同魚肉!

亮,但随後又突然黯淡來,:話雖如此,但本宮拿清名,賊,父皇怕興。。。

:這事兒好辦。第份聖旨,們隻給李宣若問起,便說招驸馬事,需得回京才能公布。但到京都,豈還說話份兒?

薇沉默,,隻公布這第份聖旨,也就算毀聲名。

,沒猶豫久,便決定:好!本宮就嫁,先給

說完,馬提筆寫賜婚聖旨。

便會識到,自己被駱馊主給害慘。。。

寫完後,也留,喊話:來啊,擺駕傳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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