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書城小說我是反賊,娶個公主很合理吧第111章 針鋒相對!(第1頁)

《我是反賊,娶個公主很合理吧》第111章 針鋒相對!(第1頁)

場面時嘩然,原本平靜會場頓時些許非議聲。

誰也沒到這位面晉魏王,隻字片語之間竟當衆殺,且幹淨利落,刀斃命。

古代等級森嚴,命如芥,肉強,從某種層面來說,就好比禽這般輕易。

若沒背景實力,普通次估計都會受到關注。

但很顯然,蘇府管能劃入普通範疇。

好比皇帝般,其管受信任,平時橫着,常半分見,就連蘇縣衙門也得給面。

,竟被當衆抹脖子?

這無疑

主席台薇神微變,時訝然。

縱然顯貴如如此場,沒正當理由,亦敢說随

而李宣竟僅憑自己送來幾張文書,随指認幾句,就宰?

誇張說,旦蘇追究起來,或者李宣事後能拿實證證者涉嫌罪,後果

即便李宣能拿證據,依照朝例,也應該官府刑。

私自動用斬刑,亦罪之

但沒等趙薇站來說話,蘇就炸開鍋。

為蘇老爺,蘇昊這個後,便管事,此時當先站來,登指李宣,:李宣,麼?竟敢殺蘇府之?

姿态,連王爺也,此時竟直呼李宣名諱。

當衆斬殺,等同于蘇府頭撒尿,種極折辱。

對于向跋扈來說,俨然難以接受。

李宣面收刀,同樣視着蘇平,目淡漠:殺樣?此涉嫌謀财害命,本就該,因何殺得?就因為蘇府?

,剛才麻子沖到後台,問緣由,強蘇府管,絲毫顧及這個蘇面子時,就已讓憤難以。

此番,李宣又當衆殺,又能讓保持靜?

荒謬!這個粗鄙賊賤種,莫以為麼魏王之名,就以為所欲為!卑賤就卑賤,即便給藩王,也始終無法改變麼。好,蘇府之涉嫌命案,證據呢?拿來!若沒便亂權僭越,無故殺,亦當誅!

惡狠狠,徹底與李宣撕破臉皮。

李宣聽反笑:哦?證據,以啊。但本王給,必須得先處理件事。

說着,蘇縣縣令。

蘇縣縣令姓餘,單名個倉字,似已經餘,沒幾就得仕還鄉種老實官吏。

麼魄力,屬于犯,庸之,猶點欺善怕惡兒。

主政蘇縣,雖沒着與蘇同流污,卻也敢與蘇對着幹。

見到李宣向投來個淩厲神,餘倉神顫,似些緊張。

李宣卻已開:餘縣令,為官,當熟悉本朝律法。卻。。。當衆以,直呼王爵名諱,無視尊卑,該當何罪?

餘倉愣,汗瞬間狂飙。

聽李宣這語氣,以律法懲治蘇敬之罪?

縣令,幾乎把半個版圖縣令之位都遍,又豈會熟悉朝廷律法?

若如實說僭越敬之罪處罰,讓李宣理由對蘇平動,也算得罪蘇府。

仕途,恐利。

但若如實說,幫助蘇,李宣,連起辦。。。該如何好?

且先談李宣這個魏王之名如何來,除平洲縣之後否還響力,但說這個正兒經受皇帝賜封而來名頭,就餘倉芝麻縣令以得罪

再者,楚朝野誰,魏王爺乃?

向狠辣,素,得罪們。。。估計

霎時間,壓力似乎都落這位老縣令肩

這個。。。

餘倉擦着汗,面定,屬實該如何站邊。

李宣兩邊,餘縣令好像都能得罪。

餘縣令猶豫麼?别說老健忘,記得朝律。直接說!事本王承擔,隻管言。但若敢私加維護,這縣令便算到頭

李宣沒給猶豫時間,言逼問

餘倉無奈,但處理起來。。。倒也雞賊,既然兩邊都好得罪,便将目投向主位薇,企圖征詢公主殿

過趙薇此來,本就與李宣聯懲治蘇這個皇帝,又表态?

雖然悅于李宣當衆殺,但同時,此舉能給衆百姓釋放個信号:朝廷即将對蘇麼話,麼冤屈都說來吧,必再顧忌後算賬!蘇府管,便開始!

百姓敢說話,朝廷才能由頭,着懲治蘇

識到餘倉動聲間,狀若自然般點點頭。

餘倉會公主示,倒也再遲疑,回便:啟禀魏王,目無尊卑,直呼王爵名諱。按律。。。當訓誡,仗,視節判定否處于監禁。

李宣目閃,随即淺笑着:好,方才蘇平直呼本王名諱,妄言本王卑賤,否已犯僭越敬?

餘倉:理論。但。。。

李宣瞳孔縮,打斷,沒麼但就按律法辦事,由本王親自執杖責!餘縣令還把刑具搬來,然後拿平?

餘倉呆,還及反應。

平就:誰敢?乃功勳之蘇氏主,皇權特許,輕罪罰。動者,等同藐視皇權!李宣,徹底與為敵嗎?敢動必讓倍奉還!

再說。。。按律法事?當衆兇,審而殺,豈非也違律法?處置僭越敬之罪,也該罰自己?餘縣令,根據朝例,審而殺,擾亂公審紀律,又該當何罪啊?

陰笑起來,同樣問餘倉個問題,與李宣針鋒相對,寸步讓,顯然也極,豁

講律法,便跟講律法!

僭越敬之罪,頂杖責。

審而殺,擾亂律法,卻到謀逆誅罪層面。

平這時候覺得。。。這個賊頭子簡直愚蠢至極!

分享
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複製鏈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