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加入歡樂遊戲公司吧,給股份。”張杭用最簡單詞匯,說最力度話。
“拉投資。”
“給股份。”
“邊遊戲公司,都準備些。”
“給股份。”
“邊。”
“給股份。”
“?”
“百分之。”
這個數字,張杭熟慮後結果。
“後,給百分之,再過,提到百分之,總共時間,以給到百分之股份。”
張杭說:“以考慮,給薪暫時萬,過簽約傳媒公司,簽約給萬。”
“簡單來說。”
張杭豎起根指:“第,百萬薪,第將獲得第個百分之股份。”
岐考慮良久,張杭抽兩根煙,才擡起頭:“為麽簽傳媒公司?”
張杭很幹脆說:“防止個老挖。”
“同。”
岐最終點點頭。
這時,張杭從旁邊拿遝文件:
“這些都同,簽吧。”
“名義遊戲公司老總,實際簽傳媒公司,這s級約。”
“除這些,還幾份同,這份對賭約,這份競業約,這份”
自從羅入溝通後。
張杭簽約這邊同,到令發指。
最起碼,岐到遝文件,表當場懵逼,覺張杭像個騙子似,這麽內容同,真以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