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案發當午,據說沒課,直租休息。”
“租裡們查過,沒麼痕迹。”
電話裡,偵查員聲音疑惑說。
“指紋比對呢?”葉桑桑問。
偵查員頓,語氣變得頹敗:“連指指紋特征點比對,對。”
偵查員昨興沖沖抓,今卻被連潑幾次,這會兒都懷疑馮耀動。
因為根據馮耀自己說法,打通電話淩晨自己機放枕頭按到,自己注到就挂。
為麼删通話記錄,聽說後着懲罰舅舅對張娅。
昨午張蘭芳打電話,問這件事沒事。
至于張蘭芳為麼自首,完全張蘭芳自己誤會。
總之,理直氣壯搬套說辭來。除非警方通話語音記錄,然承認。
最讓警方疑惑,現場唯連指指紋,竟然馮耀比對。
這太超過偵查員預料。
比對,就證到過現場。
“現隻能等成們調查結果,沒來回淮鎮目擊證,司機或者見帶着張娅,犯罪為就實錘。”
偵查員皺眉說。
葉桑桑“嗯”聲,向主負責偵查員。
眯着睛,剛才話聽得清楚。見偵查員說完,才拿起放着機,對着電話頭偵查員開:“别急。等着,給們投援。”
說罷向儲良以及葉桑桑。
“就信,雁過留痕,能得這麼盡善盡美。”
偵查員個輸性格,馮耀舉動顯激,定得到個結果。
最,管從麼方面,這個案子就馮耀作案子。
林旭義着儲良葉桑桑,雙攤。
完,差。
說話半個時後,收拾好東兩開車往瓊。
葉桑桑還很好奇馮耀這個,作案動機,必定到嘛!
沒過時間線,馮耀自信來源于麼。
很清楚警方到來蹤嗎?查到确切證據,就隻能疑罪從無,将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