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坦然:“發簪這項物證,平縣主已經于敗之,又趙,查真相過事。”
來,婉今戴着發冠門,很都見,證勝數。
來,發冠愛之物,趙隻派孟詢問幾句,很容易就能得。
最後,就算孟都願替僞證,趙還以排查首飾鋪,也能到單據憑證。
這麼調查方法證據,就算偏袒自妹妹,也于事無補。
更何況,孟規訓,君子所為、所為!
如果隻因為堂妹,便私偏袒,替僞證栽贓無辜之,才辱孟門風。
這樣事,孟铮來!”
蕭令聽完後笑,别:“孟公子個聰。”
孟铮這番話,說得理,理據。
正直又失。
先點這件事鐵證如,幫孟婉,而幫。
止幫,還願幫。
為麼?
因為僞證栽贓污蔑,違君子之風。
辱孟清譽。
所以,隻能選擇義滅親,錯孟婉,也很無奈。
這番話說來,誰還會覺得孟铮呢?隻怕都覺得君子胸、孟風名虛傳!
至于孟婉。
純粹自作自受,孟铮義滅親,反而恰恰證品性潔,愧“孟君子典範。”
蕭令之所以說聰,因為來,孟铮這個很懂得審時度勢,為就果斷放棄,甚至踩孟婉腳,借着所作所為,擡自己孟。
通操作來,誰覺得孟婉自己品德敗壞?
跟孟無關呢?
蕭令略帶嘲諷:這就孟公子聰之處!
比孟婉這種蠢貨強百裡都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