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包裡塊錢财務公款,能動,眨之間全冇,搶錢呢這!
回,咋跟茯苓交代?
朱興達振振詞,“給錢,今就得被賣,救命恩,見救,怕遭劈啊?”朱永冇話說。
錢已經冇,說再啥用?
梅為受傷,帶來醫院,給醫藥費,又幫填筆債,以筆勾銷。
“就這樣吧,得回。”
然茯苓得擔。
“自個兒回啊?梅咋辦?”朱興達挺贊同,“被幫盯,還得還塊錢,還,幫會放過?侄女當老闆嗎,讓拿這錢先給還,好歹先把給救。”
“用,永哥幫夠,能再麻煩。”
梅哭得梨帶,轉頭就往牆撞。
“算,連累任何。”
朱永反應過來時,已經把給攔。
到底條命,能說管就管。
“先招待所避避風頭。”
得先跟茯苓交代塊錢公款兒,至于梅啥結果——“哥,真管啊?幫啥好,落到們裡,輕賣,說定被挖器官賣器官,命!”
朱永覺得自己麼善,而且這麼錢,也拿來。
除非茯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