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佳時裝剛開,散播謠言說之女,自個兒也當。
朱茯苓浪費。
冇麼好争,故誣陷,也會聽解釋,隻會往潑髒。
直接律師,殺到對方面,警告對方登報歉,然就法庭,告對方诽謗。
當時就這位李律師。
把佳時裝各種證件,往李律師面擺。
“佳時裝們注冊品牌,所證件齊全,錢勝利盜用們品牌,侵犯商标權吧?”
又搬商标法條例,字頓,理據。“商标注冊需套嚴格流程,需把商标資料寄到商總局審批,然後還個公示期,确定商标獨,冇任何侵權為,注冊商标才能通過,把證件資料回寄給品牌方。”
“個注冊流程來,則個,長則半,這麼時間,錢勝利能把商标辦來,也能辦得來,因為商标查這塊就冇法通過。”
代商标注冊流程,跟後世些差别。
但這難倒,因為佳時裝注冊商标時,雖然腿,但全程跟進。
每個流程,清清楚楚,所以很肯定,錢勝利商标能注冊成功。
冇商标,麼營業執照就問題,理論辦來。
錢勝利營業執照來,如果冇猜錯,肯定跟個崔科長關。
崔科長就錢勝利保護傘。隻崔科長還,甭管商局投訴回,都碰子。
最好辦法,就比崔科長權力。
錢勝利仗勢欺嗎?就以其之,還治其之,讓也嘗嘗仗勢欺滋!
“崔科長領導?認識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