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蒼搖搖頭,惋惜說:“如此,還如直接殺,竟然讓葬車禍,惜,惜!”
說這話時候,神波瀾驚,個鋒芒畢,盡顯俾睨之姿。
随後,向張雲輔,屑說:“帶着滾吧,抓,還夠資格!”
來,唯兩字,能夠形容此刻陳蒼。
嚣張!
目空切嚣張!
視所為無物嚣張!
聽這話,張雲輔頓時滿腔!
這任陵警署署長以來,受到最挑釁與蔑視!
自己代表法律,抓捕個嫌犯經義,這竟說自己夠資格?!
這僅挑戰自己威嚴,更挑戰法律威嚴!真豈此理!
于,刻掏腰間槍,指陳蒼,:“數聲,再束就擒,權力讓就伏法!”
這話,後個巡察槍,也紛紛對準陳蒼,如臨敵,嚴陣以待。
見到這樣幕,陳蒼漫經說:“慕清,這種活角,來處理,分鐘後若向跪認錯,就槍決!”
陳蒼統禦個境、為國禦敵,全國警察都沒資格治罪。
僅如此,任何圖傷害,都涉嫌叛國罪,陳蒼就擊殺,無需承擔任何責任。
所以,若分鐘之後,張雲輔向跪,真會毫猶豫槍幹掉!
,這話,讓現場所警察頭巨駭!
這夥到底麼?氣為麼這麼?
竟然讓張署長向跪!
還槍決張署長!
難,張署長随時以令開槍擊斃嗎?
此時陳蒼,毫這些荷槍實彈警察,便邁步入悍馬車,再理會衆,直接閉目養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