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員随指幾個串,裝盒帶,廣場央樹墩子到自己同事。
女性探員按着麥,臉嚴肅,見過來馬站起來:“fbi邊結果,兩個案子都疑似‘葡萄酒’所為。”
“葡萄酒?”
皺皺眉,“兩以就已經嗎?”
“法現場與葡萄酒習慣度,以專業性而言,即便,也依然個職業殺。”
帶着絨毛女士複述着自己得到消息,“現确定模仿犯還……但邊強烈認為就葡萄酒本。”
fbi确認消息,并共享給cia之,局裡位老警員會議以敵。
“模仿犯?們這群飯桶!狗來能指認葡萄酒,們竟然懷疑模仿犯?”
“憑麼确認?親解剖屍體?爹嗎?說麼!”
“今王老子來都殺!”
“……給對葡萄酒放尊點!以為這種幹淨法誰都得到嗎?”
以負責過案組老警員如今已經調到文職部門作,但涉及到绯組織案件,依然擁相當發言權。
兩葡萄酒,所都公認事實。
所以其都緻認為這模仿犯。
老頭偏,非說葡萄酒親自犯案。
“……們确沒解剖屍體,但就埋附墓園,您實放,們以開棺驗屍。”
警長頭疼試圖阻止老警員慷慨陳詞。
“告訴!即便,也定詐屍,從棺材裡爬來殺!”
“……”
警長:累毀滅吧。
完全講理争論,打發老警員後派調取檔案,細細确認遍葡萄酒檔案。
現場屍體,犯案具,豐富線索——
而最終蓋棺定論,屍體dna。
被灼燒過屍體成形,fbi沒能确認社會份,但提取dna後發現葡萄酒dna緻。
相似度達百分之。
怕考慮燒帶來污染,這個相似度也基本以蓋棺定論這就葡萄酒。
并且,于殺,而于自焚。
封兩檔案記錄着緻原因: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