慕斯用搓搓,沒絲毫掉現象,滿。
印章所用印特殊,就算用各種清潔劑,也很難徹底洗掉。
“至能維持半掉吧。”慕斯。
再久點,顔肯定會變淡。
艾克斯垂眸着紅紋章。
親王将塊皮膚磨搓得發熱,還因為被烙專屬烙印所代表含義,艾克斯竟覺得皮膚髒隐隐發燙。
聽到親王話,主動提議:
“以改成紋,配特制藥,能永久留。”
雌蟲自愈力太強,如果用藥,紋會比印章消失得更。
隻用特制記憶藥,讓處皮膚記紋樣子,将紋當成體部分,才能将其永久留。
之後,怕再度撕裂胸膛,将血肉同挖,隻血肉再度長,被體記紋也會同長來。
很棒提議,慕斯動。
“等現這個印章消失,親自給位置紋個紋。麼圖案?”慕斯問。
“您名字。”艾克斯聲。
其實,覺得現這個圖案就很好。
帶親王名字縮寫血玫瑰,很符親王特質。
烙這個印章,就像成為親王所屬物,歸親王私。
本就屬于親王。
“如果您願,以直接紋髒。”艾克斯提議。
就難度能會些,s級雌蟲自愈力太強。
又髒樣緊部位,能還沒紋完,就愈,連帶着打開胸膛起愈。
但沒事,很擅長忍痛,以承受次次撕裂胸膛,紋刻。
慕斯聽得目瞪呆。
髒留名字,很讓蟲動提議,但還别。
受種畫面。
而且……也太疼。
“真……”
慕斯輕歎。
過蓋個印章,艾克斯就主動提議紋。
單純皮膚紋還夠,甚至紋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