朗利用着自己這張臉,以及指紋物信息,輕而易舉刷開所門禁。
偶爾會發現們兩。
但都隻點點頭,然後就繼續自己頭事。
來,都如此。
這放個企業之,幾乎能事。
朗份麼?
這企業主。
利維爾主。
真正義物,并且能夠對這棟樓之所作員殺予奪物。
這樣話真點都誇張。
畢竟就站類字塔之,塔尖塔尖。
屬于類個社會群體之最精英群。
甚至隻需個命令,就以讓這個樓之任何個崗。
這就朗利維爾份位。
就這樣況,個樓依舊沒任何個來套乎,又或者說趁着這個機會拉關系之類事。
朗似乎察覺到陳銘法,朗隻繼續說。
“這棟樓裡面所部門都用着同樣為模式。”
“們隻個部門負責,剩全部都同級别組員,們需對這個公司任何個其物負責,即使,又或者說克倫特。”
“即使,這棟樓名義主,都沒資格将這棟樓裡面其任個驅趕離開。”
“們隻需向自己級負責,也就們部長。”
“而們每個部長隻需向負責。”
“而向來隻需們裡成果。”
“給們每個都開,同樣資,每個都樣,包括們組長。”
“除能摧毀自動樓,給們絕對自由以及絕對空間,給們提供夠研究資,包括設備到裡面器材,甚至們試驗需損耗材料,都以通過報告直接從名信托基裡面劃!”
“給們夠自由以及夠支持!”
“剩就給們夠動力!”
“相同資準條件之,給們夠獎,許諾給們,們研究成果創造來價值收入,而部長以這個占比之拿到更。”
“并且們研究成果時候提供份夠令動獎,而份獎完全取決于們研究來東能夠對這個社會産響。”
“們似為利維爾作,實際們為自己作,們之間關系更種作關系。”
“而利維爾給們提供夠保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