屍體解剖後得到結論,發現屍體時初步結論差。
“緻命傷現場發現尖刀吻程度麼樣?”
“屍體腐敗程度過于嚴,但從還沒溶解髒部分以确定兇器就尖刀類利刃。”
王長說況從法醫角度解釋,也很确,就還能百分之百确定現場發現尖刀就兇器。
但從現勘角度,已經相對确定說法。
劉國棟接過話:“們尖刀刀鞘裡發現血迹,經過檢驗以确定血型屍體血型緻。”
“但血迹活性消失,們用微量物證檢測儀器進鑒定,但沒提取成功遺傳物質,dna比對沒辦法進。”
“過結法醫判斷,加血迹分析……”劉國棟王長對視,對方點點頭。
“基本能夠說,現場發現尖刀應該就兇器。”
案件分析會,既暢所欲言會,也必須維邏輯嚴謹會。
尤其法醫、現勘彙報時候,能治講究邏輯,還必須講證據。
刑偵當裡,法醫現勘就經濟學裡基礎建築。
線刑警推理辦案邏輯基礎。
蘭腐屍案線索發現很,比如兇器,比如因,比如棄屍第現場。
但關鍵信息卻依舊缺失。
者份到現都還沒确定,附排查也無所獲。
再加屍體能被兇抛屍蘭,又發現屍體點抛棄兇器,切切,都充滿符常邏輯怪事。
蘭岸邊。
陸川此刻正進現場勘察。
“陸,麼樣?沒麼發現?”
劉國棟開會,楊森老跟着陸川勘察發現兇抛棄屍體現場。
由于沖刷,灌叢痕迹很清晰,肉觀察基本沒麼發現。
但之後,隐隐屍臭還若隐若現,讓能夠聯到這裡曾經過麼。
陸川正用儀器對場進細緻檢查,已經些發現。
而且屍體這裡腐敗,浸入壤屍油場就能稀釋。
“發現些毛發,其還沒發現。”
從現場勘察專業角度來說,陸川遠比張輝專業。
張輝能根據子位置發現屍體拖痕迹,陸川自然能發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