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庇罪面還分很種具體犯罪類型,比如說僞證罪、徇私弊罪、報複陷害罪等等。
孫啟剛等接受警方調查詢問時候,沒如實供案發現場實際況,第時間為犯罪嫌疑提供躲避警察發現能。
這幫實際應該算僞證。
具體麼判麼罪,拘役管制還以跟刑偵支隊就沒關系。
梁德忠到案後,還喊冤枉。
審訊裡喊叫:“們冤枉好,報案,們憑麼抓?放!”
審訊梁德忠依然張輝。
“梁德忠,會真以為案發現場把自己血迹清理幹淨,們就到任何線索吧?”
梁德忠氣勢頓:“說麼,聽懂。”
“張警官,們搞錯,張麼能殺呢?沒殺,們無冤無仇,幹嘛殺,信問問們樓裡邊些租戶真沒殺。”
沒殺?
“梁德忠,們張等被害案發現場發現殘留血迹,就用清沖刷掉部分,血迹應該殺害兩名女性被害時候,對方反抗導緻受傷流血吧。”
梁德忠藏藏:“們胡說!血迹既然已經被洗掉,麼還能查到東?而且傷因為……因為搬子碰到。”
“碰到?”
張輝拿張照片:“碰到兩名女性被害指甲裡嗎?”
“們對對方指甲裡面提取到血迹皮膚碎屑,dna鑒定,就。”
“梁德忠,即便現麼都說,這兩份證據夠零供判定就兇。”
“另,以為互助會事,們樓裡租戶定會閉言嗎?”
“……麼互助會?!”
“僅互助會,還們搞祭祀活動。”
“僅如此,跟張伴侶關系吧?”
張輝每說句話,梁德忠臉就更加蒼分。
“其實說們也能推理為麼殺張,因為退互助會甚至斷絕關系,對對?”
“個,張原來伴侶王軍起,本來讓王軍也加入互助會,但王軍同搬,就個時候趁虛而入張起對嗎?”
“後來張也退,就殺?”
啊!
“對!就殺!背叛就該!”
梁德忠突然歇斯底裡,腳鐐铐當啷作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