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說最終結案,卷宗就寫随便來輛面包車就完。
而隻調查面包車來曆,就定會牽扯到閘礦區這件事。
所以張雲覺得這件事根本算完,跟刑事案件扯關系,就誰也。
就算這輛車犯罪嫌疑,閘礦區偷麼閘礦區也應該負責任。
最起碼保管利。
更何況這個車們根本就法。
就像偷另個制造槍殺樣。
制造槍定會判刑,但非法持槍支罪。
查礦區距離區比較遠,幾個開車個鐘頭之後才終于到。
而關于面包車調查也沒麼複雜,對方确坦言,這輛車确實見。
但麼時候丢麼丢,誰偷誰都。
因為閘礦區太,批車個弄回來之後直就放車場裡面。
邊也沒麼監控,車就着。
這邊管理,相當于沒管理。
但陳這邊也并無所獲。
閘礦區這邊周邊都沒麼居民居,所以對方對閘礦區裡邊定比較熟悉。
所以陳猜測犯罪嫌疑很能紮尾礦區作過。
到這兒陳這邊兒給王兆凱打電話。
讓把建設巷拍攝司機照片發過來。
“這樣,們組織員,過來認認照片,們這作過。”
陳原本把照片交給閘礦區,讓們組織員辨認。
但還算,決定親自帶這塊組織員進辨認。
剛剛個荒車場,陳已經見到幾輛車,就兒胡亂着,沒管沒問。
就們這個管理平,照片給們估計也辨認來。
“現……好吧,現都班……”
“閉嘴!”
陳終于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