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虎陳政兩逃離方案其實就,說實話,兩個方案定被警察發現能,但選擇逃方案能被發現。
王強子裡個隔間格就提議來。
格,鑽進之後警察能發現,因為表沒點破綻,而格進底。
警察即便搜索過來話,也隻能底沒也就算。
所以自己藏王強裡萬無失。
這樣話隻挨過兩風聲過,就能帶着錢遠飛。
李川萬萬沒到,自己竟然被王強擺。
“殺千刀王強!”
這李川恢複清後第句話。
名犯罪嫌疑已經全部落網,所贓款也全部追回,案子到現為止,從刑偵角度來講,應該算破。
陳寶,陳政張虎對自己犯罪為供認諱。
再加王強供詞,李川即便交代,也能夠無供定罪。
剩事就理相關資料,移交甲方進起訴。
比較就王強犯罪為應該麼界定。
些主張按照搶劫罪同罪論處。
因為王強李川搶銀,而且承諾給報酬,所以這種包庇提為獲得報酬,之所以沒參加具體動,因為或者敢,而因為另作用,就幫助李川逃。
所以從主觀識來講,王強搶銀主觀願。
也就說對方主觀犯罪圖。
如果僅僅這樣話也就罷,但王強李川搶回錢之後把對方迷暈,獨吞萬贓款。
這就涉及到另種犯罪搶劫。
如果王強李川錢贓款從而進搶劫話,這種況犯罪就正常搶劫罪。
但王強李川錢贓款,這種況搶劫,就能夠完全按照搶劫罪來判定。
當然具體麼判麼起訴,最終會判麼罪名法官事,陸川等隻猜測聊。
案組這次馬時間偵破如此案件,裡省裡都給予相當肯定。
當bz公局局長親自請李東林等案組成員飯。
案組将解散所成員回到各自單位,李東林也回省廳案件詳細彙報。
說實話,對這起案件這麼,偵破比較利就bz本公系統。
bz公局局長,還刑警支隊支隊長翔,們壓力驟然減輕。
否則話,能能幹都兩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