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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參加前女友婚禮,現場逮捕新郎官》第1014章 各方意見(第1頁)

這些案子移送司法之後也會由法院來進審理,陸川這邊跟邊也很熟悉,所以先溝通況。

陸川們還個辦法,就能申請指局。

王美麗涉及雖然案,但證據,邏輯些錯誤,王美麗。雖然自己承認犯罪嫌疑承認自己殺,但警方并

警方現所掌握案件真實況來話,王美麗犯罪嫌疑能性非常,所以。否對其能夠進指定居點進監視。

種比羁押輕,比監視強制措施。

司法實踐當應用其實比較,但應用這種指居形式,王美麗自由

最關鍵,對方以照顧自己女兒。

陸川等這些切都從其女兒角度來

如果對王美麗能夠進指定居場所羁押管理,照顧女兒活起居,自然好很

畢竟,從現結果來,真相就王美麗女兒受害者。陸川作為警察,查清案件義務,也保護實際受害義務。

段時間,圍繞這個案子忙活着。

律師這邊時候就過來查相關卷宗陸川等交流探讨。

會議裡。

“現關鍵,殺過程确定。”

李梁着分析警方掌握證據。

“從現實踐報告來,被害被捅真正傷應該腹部胸這側,而刀數應該刀刀刀。”

李梁:“們必須搞清楚對方殺張超這個真實過程麼樣過程,于應激反應防衛,還于其計劃傷害。”

“現證詞,們還最終确定。”

“另,如果事确實如們所猜樣,任何實質證據表張超過侵害為,比如說醫院就醫記錄。”

“還,給理醫覺得以再入調查。”

“如果王美麗女兒确實被侵害過經曆,理醫治療過程當應該會所體現覺得這點也以作為庭證據。”

“從現法律角度來講話,如果們現推測事實個過程也都覺得無罪釋放能性比較,裁定為自正當防衛能性基本。”

按照李梁所說,如果被侵害當,尤其這種被侵害過程當,反擊無論麼激烈導緻對方,實際以算作防衛範圍,也就正當防衛。

尤其兩個特殊關系,王美麗女兒引發應急障礙

“另邊最正好關于防衛過當正當防衛之間界定。”

李梁攤攤:“這個分界面點就被侵害否正處于被侵害過程當。而且這種侵害否會危及到全。”

研究很長時間,按照李梁所說,關鍵還警方這邊證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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