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邊參與起搶劫殺案。
個案件參與員共個,另兩個已經當案發時候就被抓,隻個直潛逃。
鄒兆輝從東邊逃到州,然後化名為王輝,直隐姓埋名活。
“,審訊!”
……
審訊。
鄒兆輝耷拉着腦袋,言發。
“鄒兆輝以為說話,就以逃脫法律制裁。”
王兆凱拍子,聲。
沒到自己幹刑警鄒兆輝竟然,個逃通緝犯,竟然。沒個辨認來。
當然這也怪得州警方這邊逃通緝犯裡邊确實很,如果專門發過協查通報,專門确認過話,真認來。
這種案例其實并逃員隐姓埋名活其實也數。
因為種種原因總會跟當警方過些交流接觸,但并說肯定就能被認來。
即便全國通緝,時候時間長,警方辦案員也定就把們全都記來,畢竟全國通緝也個兩個。
再加時間過又比較久,幾過個頭型發變化,蓄胡須,甚至戴鏡,項目就會發很改變,所以說認來很正常。
而且鄒兆輝當案發現場并沒留麼線索。
相關指紋還dna信息都沒,隻被抓兩個把供來而已,所以通緝信息裡隻照片。
“東警方邊後就會過來提審,說說李曉燕失蹤案子吧,到底被弄”
如果說王輝跟警方撒謊,但審訊時候又補充些話語,勉強能對邏輯。
但王輝現本就逃殺犯個李曉燕也沒能。
況且原來隻王輝李曉燕發沖突,這麼條作案動機。
現作案動機又個,如果李曉燕對方份,王輝殺滅能性沒
當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