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公子()
“證據,接來,就把這些東送回京都。”
陸話鋒轉,“過,官員得擅自離開治。而且,因為京都調入青州官員,們對,本就頗防備。若離開這裡,用,們能就會。”
“到時候,僅被追殺,們防備後,朝廷後續處理這件事難度,也會加。所以,這些東,怕得由送到京都。”
這件案子,牽扯到青州部分官員,解決,就得把這些東送回京都,直達聽,等朝廷派巡察來處理。
這些,蘇當然都,跟陸商量也這些。
現況就,蘇僅朝廷官員,還京都名纨绔。這場瞞過貪污案,被個纨绔發現,這适嗎?
張麼裝傻充愣,也算費。
蘇現用張成玉份,張既然卷入朝廷,也就能把張給牽扯進。
因此,蘇僅能揭發這件事,最好還跟這件事完全脫離關系。
但相反,陸任務,需遷,麼跟這件事扯關系,作為這件事發現者報者,将對方遷最好政績。
“以把這些東帶回京都,但得寫份奏報,把事都理化排到,以名義,來揭這件事,跟無關。唯跟這件事關就,幫帶個東到京都而已。”
“沒問題。”陸沒拒絕,這樣,對對蘇都好,兩個任務也能更好完成,何樂而為,“過,這些東,送到誰裡,還得。”
以陸現官職,沒資格向皇帝直接奏,如果事奏禀說,就得通過其官員轉呈。
這個轉呈官員,就至關。首先,這個得跟青州官場沒利益牽扯,然,這就變成千裡送頭。
其次,這個官員官職能太,最好能直接帶着這些證據面聖,而再寫奏折報,避免發其事端。
“先着,等決定好,就連同奏折,并告訴即。過些子,會跟着張府起回京,正好把這些東帶,也會引懷疑。”
跟陸商量好事,蘇也沒再留,而離開,急忙趕回青州府。
現,府沒麼問題,但若徹夜歸,怕會惹麻煩,還些回好。
幾之後,蘇收到陸送來東,将份奏報,緻。
奏報,将青州官員假報災,貪污赈災銀,任青州司馬曾康霖以及王順吉被殺事,都說清清楚楚。
至于麼發現這些,為把蘇摘,陸也就隻能又編。
緻就,來到青州時候,遇到夥兒賊,但些賊面黃肌瘦,很奇怪。
于好奇,就對方打劫完财物後,偷偷跟,然後就發現這些賊其實附民。
為進步弄清楚這麼回事,就又好好調查番,這些民其實因為活,才會每隔段時間就打劫些錢财。
而就調查這件事途,從些搶來東,偶然發現份曾康霖搜集證據。
說些賊當初恰好到殺害王,等離開後,趁機拿些東回,證據就裡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