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次賭赢樓萬。
種刺激,比吸毒還爽。
後來就來:
輸掉萬時,“就當買虧”。
輸掉億時,告訴自己“把肯定翻盤”。
輸到最後個籌碼時,竟然笑。
因為終于解脫。
還發現個關于規則漏洞。
這個億,表面饋贈,實則利貸。
每塊錢,命就減分鐘。
但很發現系統漏洞。
隻捐塊錢,命就增加分鐘。
所以最初,很克制:
買萬車,就捐萬給區兒童;
賭輸萬,就彙萬給罕見病基會。
後來呢?
當賭場紅,萬夜輸時候,分錢都沒捐。
欲望沖垮理智刻,就已經。
若從未富,最隻羨慕;
旦嘗過奢靡甜頭,再被打回原形……
痛苦,比淩遲還殘忍。
現,維利亞港邊寫這封郵件。
沈,樣。
“元分鐘”或許别規則。
但告訴:
、筆之财會放最陰欲望。
、給從來錢,而“吞噬具”
、選……或許才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