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由此證,丁潛邏輯從開始就錯,對罪犯犯罪圖分析錯。們遇到其實就個純粹享樂型罪犯,犯罪目就通過綁架來勒索錢财,并乎對麼樣。”
“既然犯罪動機這麼清楚,們還麼為難呢,綁架案們也碰到過哇。”董局長急切說。
“本質樣,這們尋常見到種孤注擲冒險式綁架。接觸過很連環犯罪案件,但連環綁架案還極遇到,尤其,這個綁架犯每次作案都極為隐蔽,們到目為止還任何起綁架案具體案發點,所以沒辦法進推斷。還頭次遇見這樣連環作案。得承認兇非常狡猾,而且還很運氣。”
“照這麼說,們豈拿沒辦法嗎?”董局長又點兒來。
“還沒說完……就最兩,陸續現個被害屍體。雖然件好事,總比們直都發現強。們以必絞盡腦汁猜測兇步會兒作案,們隻需好好研究,這些屍體被發現方,就能夠罪犯來。”
杜志勳突然這麼自信。讓場警員禁視起來。
“如何?”董局長迫及待問。
“這涉及些犯罪識。各位沒接觸過‘犯罪理學’這門技術。”
“犯……犯罪理學?”董局長發愣。
僅,孫建洲,李達平刑警隊些警員都臉茫然,從未聽過這個名字。
杜志勳首先簡單解釋,“‘現代犯罪理學’這門興偵破技術國發展長時間。最由美國犯罪學于創,研究罪犯與環境之間聯系。經過數發展,現已經形成套完成理論體系,以通過犯罪點,被害活環境,動軌迹等等分析罪犯所具體位置。就拿本案來說,現們已經兇處抛屍點,這個很線索,把這些抛屍點進詳細分析……”
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