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主
戶主僅以擁,也戶籍戶負責,之主。
魏《律令·戶律》規定:奴婢、馬牛羊、财物者,辄為定籍,諸戶主皆以長為之。
熙微若成為戶主,往後程老頭再能以程業川父親份來接管幾個孩子,裡田都将真正由來掌管。
宗族也能像對待普通喪父寡婦樣,随代夫休棄或者嫁娶。
因為戶主,再也誰附庸,律法承認擁自主能力。
沈長給自己倒杯茶,“如今價,等田典賣價格約為兩銀子畝,段好話價錢會再貴些。這幾畝典賣價錢也都樣,若,價錢方面還需賣主商談。”
端子,面副公事公辦模樣。
但背過時候,嘴角突然拉,底泛起抹陰鸷,底自盤算着。
這宋氏事嚣張,還懂規矩,全然沒把這個長放裡。到時就與賣主好好謀番,定讓用最錢,買最差!
沈長聲,熙微自然聽見。
将契放子,對長臉視而見,問:“等田完,等田等田契呢?”
沈長甘願起,把裡契取來,拿給熙微。
等田等田相比等田更難耕種,而且産極,裡裡若銀錢,往往都會盡能選擇等田。
熙微着面标注田,等田都坡,,粗略算起來竟數百畝。
把種同等級田平鋪長柳,熙微認真好會兒。
“沈長,勞煩借用筆墨,對,還紙。”
熙微目黏契肯移開,說來話見絲毫客氣。
紙貴物品。
沈長疼拿張發黃麻紙。
這還兩鎮,狠狠買刀紙,就這麼幾張,文銅錢。
沈長直舍得用,除非必,基本用用這些紙寫字。
張紙,如今兩過,竟還剩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