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個,殺或者放,都會麻煩。
而且,坊事,這縣令兩個就已經派盯。
如果熙微防備,如今隻怕坊就事。
裴氏既然與府劉通判搭關系。
麼管們計劃吞并坊事,背後劉通判授,熙微都會讓這件事與劉通判扯關系。
劉通判與徐縣令,若都制糖坊,就讓們自己先分個。
徐縣令善于鑽營,如果劉通判打算,或許會直接放。
但們間還個裴氏攪。
裴氏商賈,如果以,或許會徐縣令對。
們獻祭個女兒。
熙微已經收到消息,裴姐之所以成為劉通判姨娘,因為兩個孕。
劉通判兩個兒子,還女兒。
但,沒男能拒絕個子嗣。
裴氏因而與劉通判關系更層,對徐縣令便也份底氣。
這方未達成共識之,們會讓除們之得到熙微坊。
縣衙,縣令問麼,熙微便答麼。
像個老實又變通婦。
徐縣令覺得無趣,揮揮,“回吧!”
按照律法,捉賊賞銀。
《魏刑統》曾經頒布獎賞令,“能告群盜劫殺者第賞之,及者予錢兩”
但,這都懸賞令賊寇,所以熙微文錢都沒。
熙微離開之後,縣令親信給縣令奉茶。
“,這女子簡單呐。”
縣令接過茶,飲,“且說說?”
“派打聽過,這女子祖個獵戶,些傳功夫,聽說,個曾經對付幾個漢,且毫發無傷。這樣,麼會輸普通鄉野婦?”
縣令放茶盞,“個女對付幾個男?該會鄉野之吹噓之言吧”
親信喏喏。
也覺得這傳聞着實離譜。
“但,至個會武,些功夫,然也會抓個賊。”
縣令目沉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