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警察這麼問時候,靜沒過段時間被個混混強事。
過,也隻腦閃,就過。
因為,完全覺得這件事關。
當就們個,也沒監控,而且,個混混輪完就,更沒拍照錄像麼,王夫能。
再說,即便王夫,也能這麼打自已啊!
既然,就應該,自已當時被強迫,應該反過來慰自已嗎?
媳婦被強輪,老公僅慰,反而還往裡暴打媳婦?
這豈強輪犯成夥?
所以,裡很笃定,絕對這件事沒關系。
所以,就否定警察猜測。
,靜,沒任何對起王夫事。
王夫就瘋狗病犯!
就這樣,調解陷入僵局,甚至,直到夜都沒調解好。
最終,警察隻能讓王珊珊靜先離開。
而至于王夫,肯定能塊放。
就現依舊氣沖沖樣子,旦放掉,肯定還得靜接着幹。
作為這場矛盾源頭,還得呆警局接受調解。
淩晨點!
縣公局門,老媽靜起相互攙扶着來王珊珊,被夜風吹,又次忍掉起淚。
甚至,舉目望,都自已還能裡。
回?
還個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