陽縣,縣丞府衙。
“禀縣丞,鳳仙郡捷,遵軍司府命令,陽縣所得爵士卒已經确認好封賞,請您過目。”
過半百,材幹瘦都官老者将本書冊恭敬遞來。
蘇景接過翻兩:“都嚴格按照律令來吧?”
老者連忙拱:“絕無半點徇私,隻……”
“但說無妨。”
老者微微颔首:“雲鎮柳,沈長子沈文煋此次得爵更,理應賞賜田産,宅等,據回來差役說,沈主沈元說願放棄部分田産,甚至奴仆宅院,換取個潭附林。”
“官主,縣丞何見?”
柳沈?
沈元?
蘇景眉頭輕挑,随後嗤笑。
“方都官掌管陽縣林澤,潭麼特殊之處?”
之沈過些過節,也略微懲戒次。
沈表現讓很滿,如今因為治災功,再加這些政績錯,郡府已經傳風聲,準備給遷,這個節骨,也再節枝。
隻沈元放棄良田,非潭片方,禁讓懷疑。
雖繼續針對們,但也能讓占便宜。
“這……”方都官遲疑片刻拱:“潭占百畝,灌叢,林樹密,除潭鼍龍,産魚兒較為鮮美之,倒也沒麼特殊。”
“方都官以為沈放棄頃良田諸奴仆等,非潭原因為何?”
老者皺眉苦,也沒弄沈元法。
“此事簡單,換,就換給。”
“但讓告訴,潭鼍龍歸虞所,禁止捕獵售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