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牧陳曾經個書,京趕考時,被匪搶劫,得陳清泉所救,從此為償還恩,為陳清泉賣命。
“,。”
李牧陳掙紮着從站起,唇角溢絲絲縷縷血迹:“主,,打傷,沒皮相,也賣個好價錢。”
“奴,奴為主着。”
“嗎?”
陳清泉似笑非笑,瞥:“命倒錯,落到這種步,居然還替說話。”
“說得倒沒毛病,還得讓個好賣相。”
臉些發,咬切齒着陳清泉:“陳清泉,以朝廷命官,現竟然匪攪起!”
“這切,拜所賜嗎?”
似乎踩到陳清泉痛處,驚叫聲,猛腳踹向:“顧燭,這切都害!”
“本來以擁很好!”
“憑借着祖輩餘蔭,自己再努努力,就以輕松當品官,過着賢妻乖兒側美好活!”
“呢!”
“竟然告訴蘇輕葉養,還唱臉,套所錢财!”
“都,害得無所,害妻離子散,切計劃都付諸東!”
把踹倒,陳清泉還甘,再次,腳又腳,落到、臉、頭。
清楚覺到,猩紅透着鐵鏽液體,順着子、頭部往流,都現紅。
好痛。
瞬間,點像世被封牆角處覺,窒息又透着陰森怖。
今會真交代這裡吧?
。
能就這樣認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