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通告、告示已經張貼兩次,裡又麼動靜,為麼官府敢動彈?
還主得益于景熙握這方郡守府印。這方印僅權力象征,更官府事依據。沒,任何命令都無法名正言順傳達,任何動都無法得到級認支持。
話說兩個狗官後,縣衙蓋着印報告已經送到郡守府。然而,郡守府卻因為沒印,能把郡發事繼續從官郵往傳。官郵嚴謹效,任何文件若無印,便如同無根之。
所以,郡丞親自馬,帶幾個爪往京,逐級奏。這,郡丞必驚膽戰,既擔自己程,又擔郡局勢否會因遲緩而變。
而留守郡尉,臨危受命,自然先哲保,萬事隻燒屁股都隻拖着。
郡尉官場險惡,此時任何輕舉妄動都能引燒。笑話,郡守老爺到,何必麼賣力?錯,錯。
這僅處世哲學,也官場許之。
面對幾萬活熱漲,但又對官府義憤填膺百姓,們裡敢質疑通告或告示真實性?百姓們緒如同觸即發藥桶,稍慎便會引發收拾後果。
反正着告示容都利國利民,得民,傳反倒們功勞。
通告發後,百姓們活逐漸恢複秩序,頭巷尾充滿久違煙氣。郡尉也因此。
自己連門都敢,也隻敢讓衙差喬裝打扮成百姓,對各條進探訪。到面沒事,反而副百姓樂、國泰民之景象,也樂得其成,依然關起衙門守着。
這種見為淨态度,雖些消極,但當局勢,也失為種自保之策。
而第則告示,守頭目也過來報告請示。郡尉自然還維護方印容,命令頭目們都按照告示條款來執。所以政令通無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