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今況特殊,已交代丁宮門,等您回信。』
裴今宴仔仔細細完信,頭悅逐漸轉為凝。
倒因為女子“突發事故”,而女子自責,讓難受。
馬回府,當面告訴:錯,而且當時表妹留,也留,而們賴着,與無關。
但姑且說這些子頻頻退回府,違紀律,隻說……女子信表示,最讓回。
但回。
答應教練武,麼能回?
昨,因為此事,興奮許久,甚至夜半難寐,自己到英武院轉圈,些練功器物否損壞、否缺失。
若損壞,得修繕;若缺失,得命購買。
誰,今竟得到消息說,能回。
失落,如何言?
平複後會,之後回到,拿紙筆,把信又遍,才奮筆疾書:
『信件已收悉,現回複如:
謀事,成事。期望們留比武,以恥,然彼時已拒絕。
往鶴鳴院嚴令們離,奈何們執肯,故而們留與毫無幹系,切莫自責。
關于表妹學習軍醫術事,誠如所言,此乃母親夙願,這般來并非壞事,唯願能對母親病所助益。
至于否回府這問題——提議确幾分理,們目标,若回,們定會以母親相挾;若回,們亦無計施。
然而,既已答應教武藝,又能言?言之後,又如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