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節———————
憲政改革
蘇拉實憲政改革。首先恢複獨裁官職位,接着公民會批準蘇拉為獨裁官,任期限。
蘇拉集國權于,成為名副其實獨裁者,共體制實系列措施。
擴充元老院,使其增至,恢複元老院舊權利特權。
法任何提案非經元老院審議得提交公民會;司法原由騎士控制常設刑事法庭收歸元老院掌握。保民官權力被剝奪殆盡。把執法官由增至,财務官由增至。
蘇拉還申規定級官職齡資格、任職間隔期,以及财務官以級官員卸任後進入元老院等制度。設個常設刑事法庭,制訂審判程序。
興程,廢除向貧民廉價配糧制度。
蘇拉獨裁
羅馬奴隸主貴族邦危機形勢企圖克這危機而實個軍事專政。這專政個形式軍事彩絲毫排斥階級性質。
階級基礎撮貴族寡頭蘇拉老兵,措施反映這些利益求。
蘇拉獨裁共政體軌範實施,目仍于恢複貴族寡頭統治。
這獨裁為其反動保守性質所決定,盡管迫于形勢某些調改革,但導緻羅馬邦危機各種矛盾幾乎個也沒解決;相反,蘇拉獨裁作為遺産留反動制度使得形勢更趨惡化。
改革沒落貴族代表物運用獨裁段——然而沒共——從事缺乏部活力部環境複舊改革——然而沒适應形勢因素——企圖挽救其必然衰命運典型。這種改革命而徒勞。
無諷刺義,蘇拉屍骨未寒,苦經營數法律、措施便被最信任部将龐培、克拉蘇諸廢棄。
但,蘇拉獨裁及其改革仍失其曆史義,義就于由衷過渡性。
蘇拉初衷于恢複貴族共制度實踐為反共勢力提供反面經驗利條件。
暴力段被用來變成埋葬這過時制度效具,而某些政治原則經改造後構成制度機成分。
寡頭政治羅馬共國無挽回向歸宿,蘇拉這進程留巨迹,接踵而來共國颠覆者、更偉統帥獨裁者凱撒與繼承者、共國最後埋葬者奧古斯都以及個帝國時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