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記得。”瘋子微微搖頭,“過應該類似於輕符。”
當時況,用這類符籙倒正常。
“記記得麽推,沒用麽法?”問。
“這樣。”瘋子讓過,隨後揮,肩頭推。
這揮時候,指結個法印。
忽然覺得這個法點熟,但時之間又起來見過,說,“再來遍,點。”
瘋子當即再揮,指結成法印,拍肩頭。
順著力向後飄。
半空,忽動,到件事。
當時芭腳,曾經遇到過對被通靈屍蠱惑老闆老闆娘。
老闆叫周泰,老闆娘叫吳敏,這周。
被迷竅,以為自己黃皮子精,甚至因此,再也沒法回頭。
後來老闆娘吳敏慘,老闆周泰也自盡而。
臨終曾經拜托過,機會見到們周話,就給們帶個信,就說倆已經,讓周必再。
還沒過,這件事也就直拖來。
而剛才瘋子用個法,周泰似乎也用過次,難怪會覺得熟。
如果說這周獨門法話,就著瘋子位“玉姐”,應該就周。
麽們個方,能就某處。
當然,這也隻“能”,因為怕“玉姐”確周,但當時未必就定某,也能其方。
所以到方,最好能到位“玉姐”。
“?”瘋子聲默句。
,笑,“說定也。”
瘋子之所以到這個方,來為,來麽,概也自己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