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朱嘉陽就樣,首先沒證據能證,當時處于勢反抗方,其次個平民,按照法律得罪加等。
雖然這個“以犯,罪加等”規定很操蛋,但古代這種階級顯封建社會背景,卻很常見。
當初封侍郎填楊氏設計封陽時,隻略略響雲苓名聲,就被判刑。
而買兇殺未遂這麼嚴事,也依舊隻判刑,因為線比卑賤太。
污蔑诽謗買兇殺未遂,兩者嚴程度顯然個等級,最後卻因為涉案對象份尊卑而導緻同樣量刑結果,雲苓就覺得理。
蕭壁直把“子犯法與庶民同罪”這句話落實。
隻以貴族階層法律許優待特權,牽扯條律太,刑部邊直還沒編寫好法典,這才沒來得及改革。
倘若能些改革,朱嘉陽這件事會好處理很,但誰也算到會發這種事,隻能算這子倒黴。雲苓沒參與過理寺常作,對這些細枝末節東解限,由得問:“朱嘉陽此舉也算見義勇為吧?類似這樣況,沒最終判定無罪?”
蕭壁點頭:“倒,過這類案件很,般隻兩種況,麼殺者曾遠聞名賢者,過許拿得善事或對當貢獻,被官府格開恩赦免罪名。”
“麼就被殺者乃罪惡滔之,所之事以激起民憤,最後官府反而判殺者為民除害義士,僅會被定罪,還會被嘉獎。”
最就從這方面入,先保護好朱嘉陽名聲再說,因為這兩種判決結果都于當事者聲譽民間輿。
就算這個青現沒拿得功績,代表以後沒。
蕭壁相信自己會錯,怕暫時入仕,朱嘉陽别事也能幹番實績,到時候依舊能折罪。
雖犯命案,百姓來也見義勇為,能夠諒解。
隻沒到跟李夢娥關系些暧昧清,還被張夫給宣揚,這便輿論先矮頭。
真個傻子啊,怕剛才理寺門吵架時候,當衆咬定自己間藥館急病抓藥呢?
順着張夫話解釋李夢娥堂堂正正,就等于間接承認确半夜李夢娥。
難這就為老實自覺嗎?
蕭壁裡歎氣,管麼樣,先盡能搜集對朱嘉陽利證據再說。
子門關注度太,這件案子能壓著處理,必須盡開堂公審,以免輿論演變成流言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