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書城小說凡人修仙傳第917章 雙珠(第1頁)

《凡人修仙傳》第917章 雙珠(第1頁)

如電,臉絲沉吟。

必覺得奇怪!友,這顆雖然也屍珠,但卻修煉顆,而本王得到法時,順便得到顆屍珠,并未任何關系屍珠事關,又會随攜帶,仍本王被妥當收藏著。炫烨王見此形,猶豫,竟面詭異主動解釋起來。

原來如此!既然這樣,客氣……。似乎也來,韓某就先。韓絲恍然,點點頭後正再問些麼時,卻神動,擡首向遠處邊望,竟忽然說告辭言語。

老魔怔,尚未說些麼,韓就周閃動,驟然化為青虹,破空離

老魔望著韓,臉定起來,對韓之言也些将信将疑。

片刻後,從古墓方向傳來陣陣鬼嘯,接著無邊綠雲滾滾而來,裡面屍氣沖

炫烨王見此,頓時。現回轉而來,懼對方

化為,直接迎

……

這時,韓敢遲疑用所剩解封時間,似閃電急遁著。遠遠甩開炫烨王步離黃袍漢等。否則法力但被封,這幾照面。麻煩

以韓法力全力而為,自然遁速非比尋常。法力再次被封連換數個方向後,竟然氣遁萬裡之,脫離脈之

這才松氣,稍辨認清楚方向後,禦器遠離脈。

後。韓座荒無,落來。

随後放幾件法器。腳處開辟個簡易洞府。然後刻用套布陣器具,遮蔽

,則直接洞府密,盤膝

就打算這裡參悟王決?任由韓動,始終沒插嘴衍神君,終于忍

麼,這裡?韓

哼!這裡連靈脈都沒以這種速度修煉完後,老夫也已魂飛魄散衍神君沒好氣

嘿嘿!輩莫剛才隻玩笑之言罷已經稍參悟王決。第層法決還好,對靈氣需求并,估計隻許時間就以煉成。但層開始,修煉難度則倍增起來。并且其修煉之法需量靈力,必須靈脈之。否則,時間遠超乎象。而消除煞氣反噬,必須修成王決兩層。這才勉強以将煞氣化為己用。韓輕笑聲,似乎還算樣子。

靈脈之,卻無主之物。就再差靈脈,也絕對占據。而既然打算盡恢複法力,也過于靈脈修煉,最好還再混進某個。悄悄修煉法決。

氣,似乎已經計劃。衍神君些好奇起來。

錯,個目标。而且甚至都僞造份。韓

哦!這樣好事,妨說來聽聽。衍神君更詫異

很簡單。還記密窟契嗎。裡面夾雜著另份文書,記載著馮幾件秘事。恰好之主,許為馮子弟準備好條退,另完全相幹份,州某富商之。而這位富商确,還經營著幾間頗盛名鋪。但此培養子。故表面物而已。真正契等東,還掌握。現全滅。但這位富豪依然健掩護話,拜宗門,應該成問題。隻後,解除煞氣回複半元氣,處搜尋材料。韓隐瞞之

這樣!這倒過,這裡,何用打算先修煉成第訣嗎?衍神君,覺得沒問題,但還句。

先練成第王決。畢竟這功法隻修煉,才能真正确定其修煉難度,麼問題。另,趁著此幹擾。先将剛罩煉化認主,并将從交易會得到塊晶化妖丹,煉制成套飛針,以備後用。當然最,另這兩個東先處理。韓氣,翻,兩顆圓珠同時。正剛剛到屍珠枚從仙宮弟子得到晶珠。

晶珠用說。這冰屬性寶物,而且還從未認主過,若能煉化培養段時間,肯定會對益處。而這枚屍珠既然這麼,連元嬰期修士都惜殺奪寶。起來同樣非同般。何用途?韓

這種東牽扯到妖鬼之修煉法門。老夫過屍珠這東名氣,老夫還。這東般隻屍王特修煉才能形成。對些注法體修煉修士,其實種洗髓易經靈丹妙藥。吞後,改善修士體質,讓其煉體方面突飛猛進。此珠後就将軀體煉成屍王妖獸樣堅逾鐵,都。而這個屍珠叫屍珠,估計應該效果更加凡吧。衍神君後,如此

?像煉制法寶樣,吸入體直接煉化嗎?韓首望著珠,些遲疑。

當然能就這樣直接煉化。屍珠本都帶極其厲害屍毒,必須先配置種靈液,将其毒性拔除幹淨才。這種靈液所需幾種材料雖然較稀,但記得。倒也無須再購置王決其修煉之法,也煉體法門。說定此珠,對修煉王決也益處這就将此配方複印到玉簡吧!衍神君這次倒主動幫起韓來,畢竟韓煞氣除,就無法處搜集材料。

原來如此。麻煩!韓氣,臉絲笑容

結果等會兒後,就從飛射隻玉簡來。被韓把抓,并凝神細起來。

片刻後,衍神君突然聲音些古怪,問句:

子,從慕蘭原逃到現?

?輩指何事?韓神抽

個通靈寶還關著麼東吧!衍神君聞言,歎氣說

輩指瀾聖獸?韓起來。

錯,就此獸。自從收獸後,直未處理過此事?莫非真疏忽忘衍神君嘿嘿笑起來。

疏忽,自然。其實就處理過。隻此鼎隻法力回複時,才能驅。故而輩并此事。

如何處理?衍神君頗興趣

還能如何處理!能力随打開次能将自打開鼎蓋,将此獸收入其。已經。隻用神識此獸溝通。韓苦笑

結果樣?衍神君緊追著問

哼!此獸臨此界久,竟然連靈智都沒開啟。根本無法交流。韓些郁悶哼哼幾句。

這很正常,沒麼奇怪過,此獸既然界靈獸神所化,估計靈智完全開啟用。到時再處理此獸也衍神君淡淡

也隻如此瀾聖女鼎,同樣無法取。否則以其噴威力,件神通極寶物。來此鼎很仿制寶物。韓惜之

種專門用來滅敵靈寶,輔助型。而焰扇确種專門攻擊靈寶。能搜集夠材料,按老夫之法并煉制來此寶仿制品。對敵時威力,肯定也瀾聖女鼎之羨慕衍神君卻

(第更!最裡事些,咱已經忙團團轉,所以更時間都往後拖點。咱會盡力保持穩定更,處理完事,咱就會馬。另,今雙倍最後,希望趕緊投哦。否則就太。)

分享
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複製鏈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