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沒證據啦!根本沒備案。”
“難?”
“當然,向侍從處林主任親自報告過。”
“……”
徐恩曾顆繼續往沉。
完蛋……
又犯個緻命錯誤。
就為保密。之并沒報告。除自己,沒其層。
徐恩曾其實信任果黨層。
懷疑裡面能紅黨奸細。
如果報告,估計之,紅黨就會得消息。然後采取反制措施。
旦被紅黨察覺,再追捕,就很難。
所以,直獨自掌握。
沒到,這招,居然成緻命漏洞。
張庸先報告。
這就先機。證據。很難反駁。
先來後到。
經義。
之麼都說,然後來,說發現,麼說得通?
尤其張庸邊,本來就分強勢。
這夥還督察專員。
從層級來說,甚至能夠督察兩陳!
說來也荒唐。
這個夥,僅僅複興社特務處組長啊!
,挂督察專員頭銜,頓時越過戴笠,越過徐恩曾,越過兩陳,直接飛沖!
荒謬……
卻又現實。
“徐處長,今事,會保密。”
“麼?”
“會告訴别,說來搶功……”
“胡說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