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,吳老頭還很輕。
時候們,更習慣稱呼為吳叔。
吳叔從輕時候,就直葬場裡作。
這葬場開老林,周邊個縣、幾個子,但凡,都會拉到葬場葬。
屬對焚屍很客氣,為讓親得到最後體面,屬介點錢,給焚屍包個紅包。
吳老頭活很滋潤,頭裡錢,每班都能點肉菜,酒。
似潇灑,吳老頭卻個病。
沒女願結婚!
由于作性質,每都接觸屍體,加作點荒郊野嶺,周圍都墳。
吳老頭長得也帥,甚至點醜,屍體打交也用乎儀表,常穿着破舊。
輕時候,吳老頭相過幾次親。女方得作後,又吳老頭太得台面儀表,全都選擇拒絕,每次相親都無疾而終。
随着齡越來越,吳老頭漸漸再相親。
原因也很簡單,沒個女,嫁給葬場搬屍體,更何況長得還好。
到定齡,就開始着後事代。
輕吳老頭無拘無束,但到歲命齡,到自己孑然,裡孩沖動越來越強。
過兩,吳老頭娶到個媳婦。
媳婦歲,傻乎乎。葬場裡同事都,吳老頭買個癡傻媳婦。
第,吳老頭自己兒子。
好容易老來得子吳老頭,對這個兒子很寵愛。
等到兒子會,吳老頭班,都把兒子帶旁邊。
孩子麼都懂,跟屍體接觸,膽子變得很。甚至吳老頭焚屍時候,兒子都跟旁邊,着屍體被推進焚燒爐。
子過,平淡子倒也過得聲。
直到某,臨。
吳老頭直到,都記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