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,酒局,孔副長丁永勝談譚峰職務問題。
本第再童肖媛談,沒到童肖媛也富貴酒樓就餐。
索性當即就童肖媛談譚峰職務問題。
李初決定給童肖媛打個電話,沒用辦公電話,而用機。
電話撥通之後,李初:“童書記,初。”
童肖媛眉頭蹙,聲輕:“邊?”
“沒。”
“沒,為何還叫童書記?”
“隻當咱們兩個單獨起時候,才能樣叫。其餘時候,必須這樣稱呼。這樣才能駛得萬。”
童肖媛禁笑,:“好,就随吧。”
“童書記,邱叔華事該吧?”
“,沒到邱叔華會犯這樣級錯誤。”
“啊,也沒到。确酒。童書記,能能對寬處理?”
“對處理決定,這裡,而紀委。邱叔華這次把事惹。紀委親自處理這件事。”
李初最擔就這個問題,這事讓紀委處理,非壞菜。
“能否給紀委書記說,請寬處理。”
“初,為何這麼?”
“邱叔華品沒問題,就酒說些胡話。”
“但說些胡話,響太惡劣。能書記,也管這件事。”
“這件事本來,故為把這件事鬧。某些偷着給邱叔華錄音,還把錄音舉報到紀委,目就把邱叔華扳倒。如果真讓某些得逞,才叫得志。”
童肖媛禁動,得承認,李初說理。
“認為偷着錄音誰?”
“認為就譚峰,除沒别。”
“證據嗎?”
“沒證據,但肯定。”
“沒證據事,最好妄斷定。”
“能譚峰競争鎮黨委書記隻邱叔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