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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公著這,嘴巴就再也沒過。
因為映入簾數字,詳實無比,以份為單位,逐列。
“專制造軍器局,竟如此賺錢……”喃喃自語。
賬本,紙字寫,專制造軍器局收入與支。
首先支,元祐元,全支百萬千百貫。
其,百萬千百貫,撥給軍器監。
名目軍器監諸司完成官所定良品率賞錢。
表格裡,列堆産品。
造甲、造弩、造箭,乃至于幹糧、醋布、肉幹、醬菜、奶酪其。
所謂"良品率指标",雖然個鮮詞彙,但呂公著還瞬間理解。
就……
“押班……”呂公著問:“如今軍器監與專制造軍器局究竟何關系?”
這也界很好奇方。
軍器監,熙甯變法産物,屬于王主推變法配套政策。
也數幾個,舊黨臣,普遍都認為屬于"良法"法。
即使司馬,其,也從未說過軍器監半個字。
而專制造軍器局,乃先帝元豐所設,隸屬于子直領,獨軍器監機構。
顧名義,其以制造軍器為主任務。
過,專制造軍器局,由臣提舉,而軍器監則以文臣朝官以領導。
像章惇、沈括、曾布等法骨幹,都先後任過判軍器監。
但,當今即位後,以先帝旨、托付為名,将專制造軍器局位,拔到"宋子父子相傳,子孫相承""産"。
然後,又以先帝之名,起複沈括,命其提舉專制造軍器局。
而沈括文臣,這樣來,軍器監專制造軍器局職差就疊。
然而,自元豐以來,這兩個系統卻運流暢。
因為專制造軍器局特殊性,般也敢窺伺、打探其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