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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晉末長劍》西晉縣一級官吏(第1頁)

班後碼幾個時字,累,換換腦子,寫個晉州、郡、縣級政府架構。

之所以弄這個,因為發現些讀者用東漢官制套晉。

或許國比較熱門吧,時候制度比較解。

說,晉官制确實與東漢相同,但畢竟演化魏、晉兩朝,改動套。

先從縣級開始。

、主官名号

曹魏時期,諸縣令秩千者,第品;縣令相者,第品;諸縣長令相,第品。

晉時期,諸縣令秩千者,第品;縣令相者,第品;諸縣長令相,第品。

堂書鈔引晉令:“縣千戶已,州郡治百以,皆為令,滿此為長。”

縣為國者為相。

因此,縣級最長官名号個:長、令、相。

、職權

縣令,職掌縣,職事最煩。

勸農、勸學、訴訟、收稅乃至兵權等等,全部由縣令主,比後世其王朝縣令權力

比如,後世其王朝縣令沒權處決囚犯。但縣令長“操刑殺之柄……令長斷獄待牧守覆案,且湯殺囚之俗也。”

再比如,縣令還兵權,這又王朝縣令所具備

“令長之職,于縣事無所綜,兵政自。”

縣令,會加将軍号,這國以來老傳統

呂蒙,以平都尉令廣德長,後拜偏将軍,領尋陽令。

本書喬智,當縣令時加殄寇将軍。

朝宋沈攸之,起為龍骧将軍、武康令。

朝齊蕭赤斧,為建威将軍、錢塘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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